本报讯 一名考生今年报考了厦大法学院国际经济法方向博士研究生,但没被录取。于是,他以厦大此次招生不公正为由,将厦门大学告上法庭。昨日下午,这起行政诉讼案在厦门思明区法院进行了公开审理。
将厦大告上法庭的考生———民商法方向法学硕士林群英,去年刚从中国人民大学毕业。
昨天坐在被告席上的是厦大法学院副院长朱福惠,他代表厦门大学应诉。
2005年初林群英报名参加了厦大2005年国际法专业国际经济法方向的博士生入学考试,他报考的导师为厦门大学法学院廖益新教授。
经过初试和复试,在报考廖益新教授的考生中,林群英最终成绩排名第3. 2005年5月24日,在法学院对外公布的录取名单中,并没有林群英的名字。
林群英看到自己报考的廖益新教授名下招收的3名博士中,除了第1、2名之外,所公布的录取名单中还有一人———丁某,丁某原先报考的并不是廖教授,而是另一位姓曾的教授。因此,林群英将厦门大学告上法庭。
在法庭上,被告称,林的成绩列复试考生最后一名,录取时严格按照成绩由高到低录取了前18名。而原告认为,考生报考的方向不同,初试的科目不同,复试时的导师也不同。林提出,不同导师给学生进行复试,其标准怎么会一致?林说,报考不同导师的考生之间的成绩不具有可比性,而法学院却把这25个考生的成绩笼统地混在一起排名,排名的结果显然不科学。
朱福惠在法庭上指出,进入复试的考生可能因复试考核小组或者导师认为没有“培养前途”而不予录取。对此,林的代理律师说,林群英的初试成绩与最高分只有几分之差,“没有培养前途”的说法没有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