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去年新增66.3万个就业岗位之后,今年上海又确立了新增50万个就业岗位、将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为3万名青年提供职业见习岗位三大促进就业实事工程,并将出台一系列促进就业和完善社会保障的新举措。事实上,最近几年来,上海在促进就业方面陆续推出了诸多扶持政策和实事工程,为青年人、大龄就业困难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等群体求职、培训、创业带来了实惠。
上海促进就业政策解读(1)
据上海市劳动部门最近公布的有关数据,截至2005年底,上海的登记失业人员中,35岁以下青年人的比重为22%,
青年人就业难日益突出。而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近日则透露,2007年全国将有600万大学生需要找工作。作为国内年轻人求职首选地的上海,无疑将是青年人求职竞争最为激烈的“前沿阵地”。
面对日益凸显的青年失业问题,上海市劳动部门等相关部门量身定制了一系列就业扶持政策,从技能培训、职业见习等多个方面给青年就业群体助力。今年3月刚刚举行的“2007年促进就业和完善社会保障工作会议”又宣布了多项全新的促进就业实事。
政策一:高校学生“双证”制度
受惠群体:在校大学生
政策核心:鼓励大学生参加技能培训,获取《上海高等学校学生职业资格证书》,提升就业竞争力。
为帮助在校大学生提升就业竞争力,自2002年开始,上海市劳动部门在高校推行《上海高等学校学生职业资格证书》制度,鼓励在校大学生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获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大学生可报名参加相应专业的政府补贴职业培训,并参加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从而在学历证书之外拥有一张职业资格证书,作为职业技能的证明。对于缺乏工作经验的大学生,尤其是将来从事专业技术岗位的大学生来说,这种将所学专业和职业技能融为一体的学习,可以培养其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缩短就业上岗后的适应期。
政策详解
●什么是《上海高等学校学生职业资格证书》?
《上海高等学校学生职业资格证书》是一种根据大学生的特点,按行业或岗位群分类的职业资格证书,考核内容除了各行业的基本技能外,主要为工艺、管理、综合能力的鉴定。
●如何参加《上海高等学校学生职业资格证书》的鉴定考核?
高等学校的学生,必须在教学计划规定的时间内,掌握一个或多个岗位(工种)操作技能,并纳入学分管理。学生取得按行业或岗位群规定的岗位(工种)操作技能的学分后,可参加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组织实施的高校大学生职业技能鉴定,鉴定合格的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核发《上海高等学校学生职业资格证书》。
高等学校的职业操作技能考核一般安排在一、二年级进行,职业资格鉴定安排在最后一年进行。
高等学校的学生在获得《上海高等学校学生职业资格证书》后,进入本职业的岗位二年以上者可申报包括技师在内的中级职称的职业技能资格鉴定。
●职业资格证书与学历证书有何不同?
职业资格是对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基本要求,反映了劳动者为适应职业劳动需要而运用特定的知识、技术和技能的能力。学历证书是文化理论知识水平的证明,而职业资格与职业劳动的具体要求密切结合,更直接、准确地反映了特定职业的实际工作标准和操作规范,以及劳动者从事该职业所达到的实际工作能力水平。
政策二:青年职业见习计划
受惠群体:缺乏经验的失业青年
政策核心:让青年失业群体积累工作经验,顺利迈过求职“经验坎”。
青年职业见习计划是为缺乏工作经验的年轻人打造的。上海市劳动部门选择了一批代表行业发展方向的知名企业,建立青年见习基地,由企业提供见习岗位,组织青年到见习岗位上进行3-6个月的见习培训。见习期间,见习青年与企业不建立劳动关系,政府给予一定的见习经费补贴。2006年3月起实施的《上海市促进就业若干规定》还专门对青年见习计划作出了明文规定。
记者从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取的最新数据显示,上海自2002年4月开始实施“青年职业见习计划”,到2006年末,共计发展见习基地1600多家,培养见习青年7.4万多人,见习后的一次就业率达到59.6%。2007年,为3万青年提供职业见习岗位被列入了市政府实事目标之一。
今年3月7日,上海市劳动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本市青年职业见习工作的若干意见》(下简称《若干意见》),对完善青年职业见习计划做出了新规定,新规定将于4月1日起实施。
政策详解
●哪些人可参加青年职业见习?
本市户籍青年可按规定报名参加青年职业见习。高等院校毕业生,以及中专、职校、技校毕业生,应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等材料到户籍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劳动手册》后报名参加见习。
●如何获得见习岗位信息?
见习基地的岗位信息在“上海公共招聘网”统一发布。凡申请参加职业见习活动的本市青年,可到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现场报名或登录“上海公共招聘网”网上报名。
●参加见习的补贴费用是多少?
职业见习补贴相关费用,统一作为青年职业培训(实训)补贴,可按规定从市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青年职业培训(实训)补贴主要用于见习学员生活费、见习带教费、见习学员综合保险费等事项。
(一)见习学员生活费补贴标准为当年城镇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的60%,自2007年4月1日起执行。生活费补贴通过银行发放。见习学员应凭本人身份证到指定的区县就业服务机构领取银行存折。
(二)见习带教费补贴由区县根据见习工种岗位的工作性质和实训条件要求的不同,制订相应标准。市失业保险基金按每一名见习学员每月不高于150元的标准予以补贴,区县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配套补贴,并及时划拨到见习基地。
(三)市劳动保障部门通过招投标方式选择商业保险公司,为见习学员统一办理综合保险。
●企业如何申请成为见习基地?
凡能直接提供见习岗位,且符合区县经济发展特点、功能定位或属区县重点发展行业的本市用人单位,可按规定向生产或经营所在地的区县劳动保障部门申请成为见习基地。
区县劳动保障部门应在认真考察用人单位的工作岗位、工作环境的基础上,将条件合格并有积极性的用人单位确定为试运作的见习基地,并负责向市劳动保障部门备案。试运作期限一般为3-6个月。对于试运作见习基地,应纳入正式见习基地的管理范围,并同等享受本市有关见习基地的政策规定。
对于有一定规模、各方面条件较好且能持续提供较多见习岗位的试运作见习基地,经市劳动保障部门评估达标后可确定为正式的见习基地,并予以挂牌。每一个见习基地挂牌所需的制牌费标准,原则上不超过300元,所需经费从市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见习基地是“终身制”吗?
《若干意见》规定,建立和完善见习基地的跟踪管理与评估制度,并形成能进能出的淘汰机制。
市劳动保障部门负责组织对见习基地见习工作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及时指导和协调见习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在评估方式上,可采取招投标的方式,引进社会中介机构参与见习基地的评估工作,购买评估服务成果。
对评估结果不达标的见习基地,要会同区县劳动保障部门督促其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的,要取消其见习基地资格。
最新措施: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
2007年,本市将启动实施5000人的校企合作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以青年群体为主要培养对象,主要是各类高校或高职、中职的学生。
校企合作是指通过整合现有资源,促进职业教育、产业发展、促进就业紧密结合的一种高技能人才培养模式。上海将由劳动保障、教育、财政、发改委等有关部门组成市高技能人才校企合作培养协调指导委员会,利用现有工科类地方高校或高职、中职等教育资源,加挂“技师学院(校)”牌子,作为校企合作培养模式的载体。政府还将建立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的专项资金,给予“技师学院(校)”一定的经费支持。对家庭困难的学生实行半工半读的培养方式,并由政府给予职业培训经费补贴。对全日制学生,培养目标是预备技师和中高级技工;对有技能提升要求的在职人员,培养目标是技师或高级技师。
通过这一培养模式,可以达到“明确一个培养机制(定单式培养),取得两张证书(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获得三方满意(政府、企业、家庭)”的社会效应。目前这一新措施正在进一步研究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