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物价局公布了长沙市大中专学校学生就业指导中心中介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明确了就业服务资料费、毕业生户籍托管费等标准。该标准将执行至2006年5月31日止。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就业服务资料费为15元/套,包括协议书、就业登记表和其他有关材料,以及使用期为1年的上网信息查询卡;择业成功服务费为200~600元/人,具体收费标准根据推介就业单位付出的工资标准,在此幅度内由双方协调确定,未录聘成功的不得收费。档案托管费为5元/月/人,毕业生户籍托管费为10元/月/人。此外,代办学生政审(出国、赴港澳台、申办企业、考研等)手续费为20元/项/人,违反就业协议改办手续费为150元/人。
物价部门表示,从事就业咨询及相关服务,必须坚持自愿委托、有偿服务的原则,在与委托人签订协议,并履行协议规定的职责、义务或规定的服务内容后,方可按规定收取中介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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