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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毕业生就业新政:到苏北就业奖励4至8万元
来源:新华日报     2005-11-3 10:41:00
 

  11月下旬至明年1月下旬,省人事厅将组织“江苏省人才招聘团”兵分四路,赴北大、清华、东北、西北及华中地区招聘,重点引进江苏籍优秀毕业生回苏就业,推荐我省毕业生到当地就业。各市也将分别组团赴省外开展招聘活动。

  同时,我省出台了促进毕业生引进的“一揽子”政策。自愿到我省工作的优秀毕业生可以先落户,并由各级人事部门推荐就业,免收档案管理、人事代理等费用;到县以下基层就业的毕业生直接转正定级,并根据其意愿,帮助办理落户南京或省内其他城市;继续推动大学生志愿服务行动,行动结束后,各级人事部门免费帮助推荐就业,优先办理户籍迁移、人事代理等手续,减免相关费用,参加志愿行动的毕业生报考公务员在同等情况下优先录用。到苏北地区就业的紧缺、急需优秀毕业生给予4 8万元奖励。支持如东、启东等县(市)对到该地区工作的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按月发放500 2000元不等补贴的优惠政策。

  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事厅厅长赵永贤介绍,2006届毕业生引进和就业服务工作,省人事厅有一些新的思路:一是赴省外引进人才的重点是吸引江苏籍优秀毕业生回苏就业,不和西部地区、东北地区、边远地区争人才。同时我们还将志愿到西部地区、东北地区、边远地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信息主动带到外省市,向当地推荐,实现和西部地区、东北地区、边远地区人才资源共享。二是毕业生就业是公益性的工作,由省人事厅主导的活动,对用人单位和毕业生一律免费。三是通过人事教育、劳动部门、高等院校的合作,加速推进人才市场、劳动力市场和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的贯通,加快建立统一的人才市场。

 

■相关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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