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省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指导意见》,为高中新课改创设宽松环境,力促高中新课程改革不断深化。
2004年9月,山东省开始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经过近一年的实验,高中新课改正在稳步推进。为探索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山东提出,积极争取省财政设立课程改革工作专项经费,用于教师培训、课题研究和教育质量监测工作。稳步推进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实施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指导高中实行学生学业成绩与成长记录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式,建立发展性评价制度。
为了减轻学生的考试负担,该省规定,今后除省里组织的学业水平考试、高等学校招生入学考试和由学校自行组织的模块认定考试外,各市、县(市、区)不再组织统一考试。同时,加大中考改革力度,改变以升学考试科目分数简单相加作为唯一录取标准的做法,力求在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综合素质评定、高中招生录取三方面予以突破。逐步向高中下放招生自主权,鼓励高中自主招生。 山东还提出,充分发挥普通高中的创造性,强化学校在实验工作中的主体性作用。逐步建立以校为本、以学生为本,体现学校个性和特色的课程体系和教学管理制度,尽快走上以内涵发展为主、个性突出、特色鲜明和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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