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教育权如何体现。尊重大学生受教育权利的惟一方法,就是把大学生作为一个利益集团请进来,听取他们的意见。
大学改革至今,我国的大学制度已经发生了非常大的变化。遗憾的是,对这种变化,人们至今没有一个很好的讨论平台。因为有资格推动变化的人,不需要这样的平台。针对北大教改,该校李零教授曾有名文,“大学不是养鸡场”,一时轰动社会。但没听说涉案的各方有什么好收场,其实最好的结果是,各方能够共建一个有效的交流沟通渠道。没有这个东西,对任何管理制度方面的变革都不必给予过高的评价。
这个局面今天也没有多大的改变,虽然我国的大学“日新月异”,层出不穷的人物事件以及大学的变革让人眼花缭乱。比如陆步轩卖肉、马家爵杀人、人大成立国学院、重庆某高校禁止学生做二奶、卢雪松停课、超级女生、南大涉嫌“风水班”,等等,大学领域已经成为社会极为重要的新闻热点领域。
最近的例子,就是大学管理制度上一些正向的变化,比如一些高校给女大学生产假;曾经通行的禁租令被取消,大学生又可以到校外租房住了;学生宿舍的管理也灵活起来,熄灯时间取消了;学分制把休学因素考虑进来了……等等。有人因此说,大学的管理更人性化了,这对大学生的成长有好处。有人从中得出了更积极的结论,即在细节的改变中,大学制度越来越合理了。
如前所说,我不同意这类过高的评价。我曾经怜悯过今天的大学生,连上街到广场去的经验都不曾有过。今天的大学生只能窝在宿舍、图书馆、教室里,老实地读书,做好孩子,或做一个想体验成人世界却不得正常体验的“叛逆者”、“越轨者”。他们不敢质疑并要求改变大学制度,大学管理制度的变化仍只是现象,并没有真正地尊重大学生们。我们说大学生有受教育的权利,这种权利不是细化为婚育、学业、居住等生活和学习问题,并由职能部门决定是否给予、何时给予、给予多少的问题;大学生有受教育的权利,这是一个完全自主的权利,它意味着,大学生是需要尊重的一方,是可以也应该参加讨论甚至参加管理博弈的一方。
大学管理跟大学生之间的这种关系,直接关系到大学生能否成人,关系到我们社会里的大学生们成人的方式。成人不是一个空洞的目标,甚至也不是婚育权、居住权等细节组成的具体目标,他应该是一个动态的过程。我们追求现代性,我们必须在现代化之中;我们希望成人,我们必须在成人的路上。大学生们处在自我意识的萌动期,处在青春骚动的“严重时刻”,处在自由意志或成人观念的“自觉”阶段,这种种自觉应该是通过群体认同、通过代表博弈来体现的。但我们的大学生往往是以个人的叛逆,个人的片面深刻的“成熟”来表达他们的人性自觉,他们缺乏集体的建设和运作经验。
因此,在大学管理制度方面的种种议论或改进问题上,大学生集团的利益表达机制是欠缺的,在参与改革管理制度方面,大学生一方几乎是缺席的。这导致大学管理制度常常出现可笑的反复,一会儿严得大学生找个情人都要开除,一会儿松得把大学生推向社会。更严重的,这种大学管理制度妨碍了大学生的成长。它貌似尊重大学生,为大学生着想,实际上只是想当然尔,它仍把大学生们当作要管要警惕的大孩子。有时候它会尊重大学生的生存现实,做一些管理方面的调整,但这种“人性化”倒十足地说明制度本身的非人性化。
大学生的成人世界是一个事实,大学生要成人的生活,要像成人那样得到学校和社会的尊重也是一个事实。遗憾的是,大学生处于过渡阶段,在利益博弈方面,他们是一个弱势集团。这导致他们对生活、学校和社会的看法确实有些稚气。他们还不知道如何运用自己的受教育权,去争取本应属于自己的婚育权、居住权和就业权等权利。这导致大学生们的成人之路是非常艰难的,大部分人,用我的话说,只是被生活“闷熟”的,而不是正常地获得了成熟。
美国Suffolk大学学者薛涌曾谈过一个现象:“许多在美国世代领救济的下层黑人,从小教自己的孩子乞讨,孩子还没长大廉耻就快没了。拿到社会的救济金也无个谢字,乃至一些站着说话不腰痛的保守派说他们觉得社会欠着他们的。其实想想也很可理解。一个单身母亲,拖着和三个早已无影无踪的男人生的五个孩子,吃了上顿没下顿,你还让她想什么呢?反而是我那位朋友,不管父母从小多么注意对她进行平民化的教育,她下意识中自己总还是个精英,觉得自己应该帮助别人,而不是接受帮助。所以得到一小笔奖学金,也惶恐不已,总要想想自己怎么回报。”
我希望大学管理制度的制订者们意识到,自己属于精英强势的一方,但自己不属于制度的惟一制订者。他们作为强势者,应该有胸怀把大学生作为一方吸纳进制度的建设中。不要动不动为自己单方面制订的政策管理叫好,说自己是为大学生好,自己更仁慈了,自己更人性化了。尊重大学生受教育权利的惟一方法,就是把大学生作为一个利益集团请进来,听取他们的意见,“互谅互信”,共同把大学办好。
大学生们也需要努力,大学生们应该像美国黑人那样,理直气壮地要自己的权利。借李零的词语,如果大学生们不能正当地有效地表达他们的整体利益,那么大学管理的任何变化都只是“养鸡场”里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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