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秋九月,是新生入学的日子,我们却看到了一幕又一幕“学费杀人”的惨剧。7月14日,陕西榆村一名考生父亲因无钱给女儿上大学而自杀身亡;8月6日,江苏溧水县一农民,因未筹到女儿上中专的学费,喝农药自杀;8月9日,辽宁营口一位父亲因不堪女儿高额学费压力将已上大二的女儿活活掐死在家中。去年,陕西宝鸡一考生父亲在儿子接到复旦大学的录取通知书后,也因学费问题跳楼自杀。
他们的行为可能过于偏激,但也可以理解,不是迫不得已,人是不会自绝于世的。惨剧的屡次发生,作为科教决策者、工作者难道就没责任,不应该警醒吗?教育是投资,不是消费,更不是高消费。“消费教育”不可能拉动内需,只会进一步恶化经济环境,破坏社会和谐,危害社会稳定和长远发展。教育已成为新“三座大山”之一,一些人不堪其压,而倒在其下,可谓学费猛于虎。有位著名学者说,中国的大学教育是失败的教育,改革也是不成功的。此话可能有所偏颇,但不能说没有道理。
高考改革,无可厚非。教育走市场化、产业化道路,减轻国家负担,促进了教育的发展。但教育应公平,应人人享有受教育的机会和权力,不应让高额学费成为横亘在学子面前的鸿沟,甚至让他们的亲人为此而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在此改革过程中,应考虑社会弱势群体和贫困阶层的利益,让高等教育不致变成众人望而生畏的“高消费”。
作为高考改革的受益者,高校教师已成为高收入者,有既得利益者,就会有利益受损者,他们的高收入很大程度上是建立在高额学费的基础上,提高教师收入是正确的,在给教师脱贫的同时,我们也应考虑那些交不起学费的贫困者和因高额学费而致的新贫者。
我国居民贫富悬殊已达警戒水平,且呈扩大之势。长此以往,不仅难以实现共同富裕,还可能引发各种社会不稳定现象。发展应均衡,应兼顾各方利益,当务之急,是解决贫富差距日益扩大的问题,不然,教育危机不会改变,整个社会也将处于危险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