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市招办获悉,广东省享受照顾政策的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考生及在少数民族区的汉族考生,在高考报考部(省)、市属大专录取时,可在省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降低20分照顾录取。
2007年广东省少数民族高考招生具体照顾范围为:清远市连南瑶族自治县、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等9个少数民族区域以及少数民族聚居的行政村或自然村。
享受照顾政策的少数民族考生资格,根据考生户口所在地的基层户籍管理部门的户籍登记证明意见,由县(自治县、市、区)民宗局汇总报省民族宗教委,省民族宗教委汇总于4月30日前报省招生办审核确认。省招生办于5月15日前将符合照顾的少数民族考生名单向社会公示。
记者 薛冰 实习生 梁健敏 通讯员 戴秀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