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沂源7月10日讯(记者 孙轶群)高考填报志愿,学校没有通知考生签高考志愿确认单,而是找人代替考生签字确认。为了给自己讨个说法,考生将自己的母校告上法庭。
小夏今年22岁,是一名自考生,他将自己母校告上法庭的原因,还要从2003年高考说起。2000年9月,小夏成为了沂源县英华学校的一名美术生。2003年6月,小夏参加高考,报考的院校是湖北襄樊学院和山东泰山学院,填报的专业是广告设计。小夏的高考成绩是303分,超过了湖北襄樊学院和山东泰山学院当年的录取分数线。日子一天一天过去了,在家等候录取佳音的小夏看到周围的同学都走进了大学校园,自己却一直没有等到录取通知书。无奈之下,小夏在2003年9月选择参加自考,所学的专业为广告设计。
虽然参加了自考,但是小夏始终没弄明白,为什么自己达到了录取分数线却没被录取。
为了解开这个疑问,2004年8月,小夏来到自己的母校沂源县英华学校,他拿回自己的《2003年艺术类考生志愿确认单》后发现,考生志愿确认单中的报考学校是沈阳师范大学和山东农业大学,这与小夏自己填写的报考学校不符。
“志愿确认单需要考生亲自签名确认,如有错误也要考生亲自修改。学校没有通知我去学校,是谁在我的志愿确认单上签字确认的呢?”小夏感到非常疑惑,通过打听发现除了自己之外,还有12名考生也没有在志愿确认单上签字确认。
今天11:00许,记者来到沂源县南麻镇,对沂源县英华学校2003年美术毕业班班主任马老师进行采访。对于当时小夏的志愿确认单是谁签字的问题,马老师说:“当时小夏和另外12名学生没来签字确认。他们的报考志愿确认单我就发下去了,由其他人代签然后就收了上来,到底是谁签的我也不知道。”记者问:“现在学生没有被录取,这件事情你知道吗?”马老师说:“这件事情该由学生自己来承担。当时要是去一个个通知没来的学生太麻烦了,学校不可能因为某个学生没来而去专门通知;但这件事,学校确有疏忽。”
2006年6月28日,沂源县人民法院已经开庭审理,此案将择日宣判。(a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