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我省高考综合考试时间确定,为2005年12月10日,上午9时至11时进行文科综合考试,下午2时至4时进行理科综合考试。每位考生均须报名参加文、理两科考试。报名时间为11月7日至11日,记者了解到,2006年高考综合考试将取消补考,改为由省会考办统一组织的综合考试第二次考试,第二次考试2006年2月18日进行,考生均可参加两次综考,取其最高分。
凡取得正式学籍的普通高中(包括民办高中)、综合中学普通高中班的应届高三学生均应报名参加文、理两科的综合考试,成绩合格后方能参加高考报名。非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以外人员,凡要报名参加2006年高考的,必须持有2004年、2005年或本年度的综合考试成绩证明方可报名参加高考。综合考试成绩用于高考报名资格三年有效。2003年(含)以前毕业并取得综合考试成绩但需参加2006年高考的考生,还须报名参加2006年高考综合考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