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建立留学预警发布制度,随时就出国留学活动中的突出问题发布“留学预警”。截至目前,已发布“留学预警”33期。留学预警涉及15个国家、56所国外学校、13家留学中介等。留学预警的发布对于预防和解决留学突发问题起到了重要作用,被人们形象地称为“自费出国留学的风向标”。
三是自2003年6月开通了教育部教育涉外监管信息网。通过网站发布与留学相关的重要信息。目前,网站不仅在国内而且在国外都有非常大的影响。该网站每天都有超过一万人次访问,作为一个政府进行管理和服务工作的网站,较好地满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需要。一些留学人员家长表示,涉外监管信息网如同24小时开放的电子图书馆,留学信息随时可查,非常方便。而一所国外学校如果上了网上教育部所公布的国外学校名单,他们到中国开展合作交流,就不必费许多口舌去说明自己,但如果是上了教育部教育涉外监管信息网上的“留学预警”,其在中国的合作与交流肯定会碰钉子。
四是联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颁布了《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委托合同(示范文本)》,以规范留学中介的业务活动。示范合同对于维护留学人员的利益和提高中介服务质量,规范中介业务行为产生了直接的影响和作用。
五是与外国政府建立了教育合作与磋商制度,就自费出国留学相关问题直接与外国政府或其他主管部门进行磋商。同时,我国政府驻外机构在第一线积极开展了工作,督促外国机构加强学校的监管,督促学校重视学生利益。
另外,教育主管部门还与公安、工商部门联合开展了对非法留学中介的专项查处和打击活动。从各方的反映来看,这些措施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效果,具体表现为留学人员利益受损害事件逐步减少,人们选择出国留学逐步趋于理性,自费出国留学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意识进一步增强。
问:在您看来,选择自费出国留学主要还应注意哪些问题?
答:关键是要做到知己知彼,要选好学校。在对自身的情况进行全面评估的基础上,要做好出国留学效益的全面分析,重视合法权益的维护。具体地说,一定注意以下五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要尽量选择质量有保证,办学声誉比较好的学校。如果选择提供学历、学位教育的学校,尤其是选择某些国家最近几年新办的学校,务必弄清学校所颁发的学历、学位是否经所在国政府教育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权威机构承认或注册,应选择办学实力和水平被社会公认的学校,不要选择那些虽经所在国有关部门批准合法办学并能授予学位,但是其颁发的学历、学位却不被所在国政府教育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权威机构承认或注册的学校。而对于那些虽被政府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认可,但其办学质量和水平较低,其声誉不被社会各界所广泛认可的学校,也要格外慎重。
第二,要遵守留学国家的法律法规,包括按入学通知手续确定的时间入学,按法规要求提供真实的学业证书、经济证明等材料。在国外留学期间遇到问题,应依法通过正常渠道予以反映和解决,要及时向我国驻外机构和国内相关部门报告相关情况。
第三,通过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办理出国留学,除应选择经过资格认定的合法自费留学中介机构外,还要核实和确认中介机构所办理的国外合作学校的实际办学资质、水平。要注意签署能保护核心利益的留学中介服务合同。建议使用或参考使用教育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发布的《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委托合同(示范文本)》。另外,要注意挑选业务能力比较强,声誉比较好的留学中介。一般来说,服务质量好的留学中介会更多地关心如何根据留学人员的情况规划和设计一个合适的留学方案,而不只是帮助留学人员办理出国留学手续。
第四,警惕两种欺骗性的非法留学中介活动。第一种是通过手机或互联网发布留学信息从事非法留学中介活动。这种非法中介活动,起初大多只提出很低的报价,甚至号称免收中介费,以获取消费者的好感,但在操作过程中却步步加价,直到留学者无法抽身。教育部曾就这个问题发布过留学预警,但目前仍有类似活动。第二种是借助外国机构,如大学、学院、教育集团、中心、基金会“驻某地办事处”或代理人,或者私自举办所谓的国际教育展等直接从事留学招生活动。有的则以一份国外某机构精美的授权书来赢得人们信任,以从事留学招生活动。这些机构或个人并没有取得留学中介服务资格,不能直接从事留学招生活动。当地公安、工商、教育等政府主管部门会根据国家法规对其进行查处和取缔。留学人员和家长当然不应直接选择他们办理出国留学手续,以防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第五,要通过正规渠道全面了解国外情况,特别是国外学校情况。要对留学主管部门发布的相关信息,如留学预警,国外学校名单等给予足够的重视。建议通过教育部教育涉外监管信息网或咨询外国驻华使馆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等正规渠道,查询和了解国外学校办学资质情况及其他相关留学信息。为便于广大留学人员和有关机构了解国外学校的详细情况,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还通过设立专线电话(010-82300056),接受留学人员和社会各界对国外学校资质情况的查询。(记者 姜乃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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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度各类出国留学人员总数为13.4万人,其中国家公派5580人,单位公派7542人,自费留学12.1万人。2006年度各类留学回国人员总数为4.2万人,其中国家公派3716人,单位公派5267人,自费留学3.3万人。
从1978年到2006年底,我国各类出国留学人员总数达106.7万人,留学回国人员总数达27.5万人。以留学身份出国目前在外的留学人员有79.2万人。其中,58.3万人正在国外进行本科、硕士、博士阶段的学习以及从事博士后研究或学术访问等。
2006年度与2005年度相比,出国留学人数有较大幅度增长,留学回国人数表现出良好的增长态势。出国留学人数增加1.5万人,增加了12.9%,其中自费出国留学人数增加了13.4%,国家公派与单位公派的出国留学人数增加了8.8%;留学回国人数增加了7437人,增长了21.3%,其中自费留学回国人数增长了22.9%,国家公派与单位公派的回国留学人数增长了1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