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客 书店 交友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综合新闻 >> 正文
站内搜索
今天是 欢迎访问中国教育网新版
放弃政府指定入学学校上企办学校可收借读费
来源:三秦都市报     2007-5-7 10:35:00
 
    本报讯(记者 张彦刚)记者5月6日获悉:西安市教育局近日在下发今年全市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意见中明确:未移交政府管理的企事业学校,首先安排其承担本单位职工子女义务教育任务,若需要还可安排其接收非本单位职工子女的义务教育段学生,这些学校若接收自愿放弃义务教育的学生,可按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借读费。

    未移交的企事业办和民办学校在完成承担的义务教育任务后,可按照《西安市义务教育入学工作意见》规定的程序和办法,接收一定数量的本人自愿放弃政府安排的义务教育的学生。此类学生选报企事业办和民办学校就读,都要出具为其提供义务教育的学校同意流出就读的证明,学校据此方能办理入学手续。

    未移交的企事业办学校接收自愿放弃义务教育的学生,可按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借读费;民办学校接收此类学生按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费。

■相关链接  
  • 全省学校饮食等突发事件防控专项行动开始实施
  • 上海装苑文化服装学校毕业秀落幕
  • 武汉市推进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
  • 淮安:大学校园向市民开放
  • 海门校园剧走进央视小品大赛
  • 校园最经典的十条短信
  • 学子展才艺 校园翰墨香
  • 道德漫画进校园
  • 跑到校园偷车 被电子眼逮住了
  • 站内资讯搜索:  
    焦 点 事 件 人 物 评 谈
      
    热点专题
    ·以传教的热情和坚忍动力发…
    ·“世界华人艺术大会” 第十…
    ·国家教育事业十三五规划解…
    ·教育时评:“老师不敢批评…
    ·我国首个教育脱贫五年规划…
    ·评论:教育改革不能总被芜…
    ·湖北文理学院理工学院招聘…
    ·中国教育在东西文化激荡中…
    ·未来5年,广州各区中小学的…
    ·教育部连续12年开通高校学…
    最新快讯
    ·广西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省教育厅要求培训机构教育…
    ·石家庄市教育局公布第三批…
    ·玉溪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
    ·伊州区多举措助力大学生就…
    ·大学生就业容易了,教育部…
    ·新时代民族地区高校大学生…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修订印发…
    ·“职教高考”将建立,中职…
    ·教育厅新规之下,高考难上…
    热门推荐
        中国教育家协会 教协会员理事 香港监制
    京ICP证000045号-81
    中国香港特区政府注册登记号:18159887-030-01-20-3
    业务及合作热线:010-64803658
    信息发布:bj64803658@126.com欢迎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