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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教育厅:剽窃论文者三年不能报职称
来源:新华网     2007-1-22 9:03:00
 
  为遏制学术腐败,山西省教育厅日前发出通知,查出冒名、抄袭、剽窃他人学术论文、著作的三年内不准申报职称。

  近年来,学术腐败风屡禁不止,一些博士、教授也剽窃他人论文,严重败坏了高校风气。

  山西省教育厅为此决定,从2007年起,各高等学校在评审(含推荐)教师及各类专业技术职称工作中,对申报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提交的学术期刊和学术著作一律实行网上检索、验证,以查证真伪。各高校、各单位对查出冒名、抄袭、剽窃他人学术论文、著作的要按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三年内不准申报职称。(来源:新华网;记者刘云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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