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昨天听取了《江苏省无线电管理条例(草案)》、《江苏省征兵工作条例(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这两部修改后被提请二审的条例草案稿更加关乎民生。
居民区和无线电台拉开距离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无线电被广泛应用于各个领域,居民对由此产生的电磁辐射对人体产生的健康危害日趋忧虑。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在《江苏省无线电管理条例(草案)》中,增加“在居民区、学校等人口密集的区域内,禁止设置、使用超过国家规定的电磁辐射环境标准的无线电台(站)。在集中使用大型电磁辐射发射设施或高频设备周围,按照环境保护和城市规划要求划定的规划限制区域内,禁止修建居民住宅、学校等建筑物。”
入伍大学生家庭有优待
为提高军队的整体素质,《江苏省征兵工作条例(修订草案)》中加大对大学生入伍的优待力度。修改后的《条例》增加了对大学生入伍的奖励,规定“全日制高等学校毕业和在本省全日制高等学校就读的大学生应征入伍后,其服役期间除享受国家和省规定的优待外,同时每年按以下比例发给奖金:在校专科生不低于批准入伍的县市、区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的40%,已毕业的不低于50%;在校本科生不低于该标准的50%,已毕业的不低于60%。奖励金由批准入伍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发放。”据了解,义务兵服役期间,其家庭由当地人民政府发给优待金及给予其他优待,优待金的标准不得低于所在县(市、区)的平均生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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