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有必要将现行的九年制义务教育延长至12年义务教育?这一关系老百姓切身利益的话题,19日再次引发参加“全国人大《义务教育法》修订座谈会”的全国人大代表们的热议(据8月20日《中国青年报》)。
我国目前义务教育阶段在校中小学生近1.93亿人,义务教育被视为涉及利益人群最广的社会公共事业之一。义务教育是指适龄儿童和少年必须接受的,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实施义务教育是世界性趋势,是未来教育,提高人口素质的奠基工程,是文明的标志。免费受教育权是一项国际公认的公民基本人权。《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10条规定:“国家对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免收学费。”然而,在全国绝大多数市县,尤其是经济发达富裕地区,免费义务教育仍然是个“画饼”。这的确是对义务教育制度宗旨和基本价值的嘲弄与亵渎。
事实上,目前义务教育资源分配不尽合理,已经造成一系列恶果:城乡之间义务教育学校差距明显,硬件建设和师资力量严重失衡;经济条件的差异,导致欠发达地区骨干教师大量外流,当地教育质量持续下降;同一地区义务教育重点校与非重点校的区划,经费和师资力量等方面的倾斜,家长不惜代价地为子女择校,加剧了学校之间的差距。客观地说,全民性、公益性、基础性是义务教育基本特征。政府用纳税人的钱开办义务教育,提供的是一种公共产品。以制造和拉大学校差距为目的,明目张胆地向强势阶层倾斜,获取巨大经济利益,恐怕仅仅是中国式义务教育之特色。
实在说,自从90年代初,中国政府提出到20世纪末基本普及9年义务教育,9年义务教育仅仅走了近10余年的路程,并不十分成功,探索的路还很长。暂时不宜搞12年义务教育,固然因素较多,但人口多、家底薄的基本国情是核心症结。教育需要大量财政经费投入,而我国目前财政紧张。现在我国是世界上少数教育投入占GDP比重最低的国家之一。1993年颁发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中提出,到20世纪末实现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达到4%的目标。但至2000年,我国财政性教育经费仅占GDP的2.87%,远未达标。2003年,这一比重增长至3.28%,但在增幅上出现了下滑的趋势。中国用占世界不足2%的教育经费培养占世界22%的受教育人口,人均占有的教育蛋糕小得可怜。截至2002 年,尚未“普九”还有450个县。一些已经"普九"的农村地区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亟待改善,巩固提高的任务十分繁重。可以说,我国用50年基本解决了标准不高的9年义务教育问题,已经是巨大的历史进步,再过几十年也许全国年教育经费突破6000亿元,能基本普及12年义务教育。所以,我们不应当盲目与发达国家和发达地区攀比。
面对经济和社会的突出矛盾,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必须突破三大瓶颈,即:稳定的义务教育经费投入总量,每年需要多少义务教育经费;明晰的义务教育投入责任承担主体分工,义务教育到底由谁来埋单;完备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体制,如何保证义务教育经费投入足额到位。上述三大问题解决之日,才是中国义务教育迎来光明之时,这一天值得期待。
义务教育是塑造国民灵魂的事业,亦是社会弱势群体改变命运的希望所在。立法首先应该解决9年义务教育的质量问题,而不是超前地对12年义务教育作出规定。目前最紧迫的问题是政府要努力做大义务教育投入的蛋糕,提升9年义务教育质量,首先保证孩子们有书读,特别是把大批农村及进城务工的农民子女重新招回课堂读书,而不是争论什么搞“9年义务教育”还是搞“12年义务教育”的次要性问题。求实的态度是,各地应根据当地经济承受能力确定义务教育年限,不必强求一律。只能普及9年的不要硬挺普及12年义务教育,尤其是不能只考虑义务教育的地区覆盖率而不考察接受义务教育的人口占有率,不能只关注入学率而忽视辍学率,不能盲目地“大跃进”,不可急于做出立法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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