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近日从2006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会议上获悉:到今年年底,2005年高校毕业生就业率有望达到80%。
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将是2006年和今后一个时期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中之重。 贫困大学生、就业有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将获得特殊帮助。对于毕业半年以上未能就业并要求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将实施失业登记制度,充分享受国家提供的各项政策优惠和各种免费服务;对于生活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可按有关规定向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申请临时救助,享受生活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司法救助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