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广东省市自考办工作安排,现将发放2005年下半年自考毕业证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在2005年12月办理了毕业手续的考生,请通过深圳招考网(www.51a.gov.cn)查询本人毕业手续的审核结果。由于《公安管理》及北京大学主考的《法律》、《计算机软件及应用》等专业毕业证书省里尚未发至各市,领证时间另行通知。
2、毕业证书应由考生本人凭身份证、准考证,办理毕业证的回执前来领取;如由他人带为领取的,应出示经公证的代领委托书。
3、领证时间: 4月9~11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其中9至10日发专科证书。11日发本科证书。
4、领证地点:深圳市招考办110室(人民北路深中街16号深圳中学斜对面)。
5、凡在书城培训中心、柏泰自考辅导中心、岭东培训中心参加培训的考生,其毕业证书由这三家助学单位集中发放,请考生直接与助学单位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