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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观察网 记者 吴秋婷 12月1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出要强化企业在应用型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主体作用,鼓励企业以独立、合资、合作等方式依法参与举办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
北京华晟经世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张勇认为,“强化企业重要主体作用”标志着产教融合改革将由学校主导向企业主导转变,进入产教融合2.0时代。
《意见》的出台是基于目前中国人才供需结构性矛盾凸显的现状。国家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当前产教融合发展还面临不少瓶颈和制约因素,比如教育人才培养与产业需求存在“两张皮”的问题。技工、高技能人才求人倍率居高不下,部分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持续增大,人才供需结构性矛盾凸显。
今年2月,教育部印发的《制造业人才发展规划指南》透露,至2025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人才缺口将达950万人,在制造业领域中人才缺口最大。除此外,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18.710, -0.20, -1.06%)领域人才缺口将达450万人,航天航空装备领域缺口将达47.5万人,生物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领域缺口将达45万人。
上述负责人认为,随着新增劳动年龄人口增速下降,中国人才供需的结构性矛盾尤为凸显。深化产教融合,是推进人才和人力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一项迫切任务。
据此,《意见》提出,鼓励企业依法参与举办职业教育、高等教育。《意见》列举了多种企业推动产教融合的形式。包括“引企入教”形式,即企业深度参与职业学校、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企业直接接收学生实习实训;以及以企业为主体,推进研究成果向产业技术转化。
实际上,企业一直是中国民办高职院校和民办本科高校的主要举办力量。浙江省14所民办高校(不包括独立学院)中,有10所民办高校是由企业参与举办。其中不乏知名私营企业参与举办民办高校的案例,如吉利汽车集团在全国举办了5所民办高校,海南航空集团举办了三亚航空旅游职业技术学院。
浙江树人大学民办高等教育研究所研究员王一涛告诉经济观察网,此次《意见》中,国家鼓励企业举办或参与举办制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有利于引导企业加大教育投入力度,提升民办高校的办学质量和社会声誉。
此外,《意见》还指出要支持有条件的国有企业继续办好做强职业学校,注重发挥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示范带头作用。王一涛认为,这进一步澄清了关于国有企业是否可以办学的认识,让国有企业参与办学有了明确的政策依据。
鼓励骨干企业组建产教融合集团(联盟)是《意见》中提及的另一项举措。教育集团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在中国大陆兴起的一种教育经营开发形式。近几年中国的民办教育集团发展迅猛,有的教育集团旗下甚至拥有十几所民办高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