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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职业技术学院2007年面向全省单独招生
来源:南方日报      2007-4-9 13:41:00
 
        四、考核办法  

  1、资格初审:学院审核组根据申请条件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可参加我校组织的考试。

  2、考试安排(含笔试和面试)及预录名单确定:

  考试时间:5月8、9日。

  考试地点:深圳职业技术学院。

  考试科目及内容:笔试以考察学生的基础知识和综合能力为主,采取统一命题,统一阅卷评分的形式进行,包括语文、英语、数学三门课程。面试采取现场考核和答问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学生自身专长方面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素质、综合素质、思辨能力及临场应变能力。

  分值设置:各考试科目考分以原始分呈现,语文、数学、英语各为100分,面试为150分,总分按各科目的考试成绩累加合成。

  确定预录名单:审核组根据考试成绩及考生身体状况提出预录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面试成绩不及格者不能录取,同等条件下面试成绩优秀者优先录取。如考生确实具有某方面的特殊能力,可适当加分,由审核组提出报学院单独招生监察工作组以及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公示预录名单:由学院招生办公室将预录考生的名单在我院招生信息网公布,并通知考生所在中学对预录考生名单进行公示。  

  五、录取办法  

  1、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广东省2007年普通高考,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

  2、我院将预录考生名单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批准,并在录取名册上盖章。

  3、我院根据广东省考试中心的审批结果,下发录取通知书。

  4、录取数据由广东省考试中心上报教育部,并确保进入高校学生学籍库。

  六、新生报到和新生复查  

  1、经我院单独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须提前报到,报到时间安排在6月份。

  2、新生报到时,须携带考生符合的报名条件所对应的证明材料(获奖证书、荣誉证书或其他材料)原件,由学院验证。

  3、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

  4、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其户籍所在地。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学籍规定》处理。  

  七、新生待遇  

  1、新生报到后,其户籍待遇按《关于普通高等、中专学校新生户口迁移问题的紧急通知》(广公(户)字[2003]186号)执行,即学生入学时可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到深圳的手续。

  2、学校奖学金:特等奖学金每人每学期5000元,一等奖学金每人每学期2000元,二等奖学金每人每学期1250元,三等奖学金每人每学期750元,优秀毕业生每人一次性奖励500元。助学:家境困难学生可申请政府贴息贷款,并可获学校困难补助,部分贫困学生可获得国家助学金。  

  八、时间安排  

  表略,详见报。  

  九、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西丽湖深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

  邮政编码:518055

  咨询电话及传真:0755-26731715  

  注:敬请考生随时关注我院的招生信息网,因时间很紧,所有关于单独 招生的信息都通过招生信息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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