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升初招生方案出台后,本报及教育行政部门咨询电话不断,现就家长关心的热点问题作如下回答。
1、问:是否所有借读生都要到区县教育局登记?
答:如果是跨校借读的学生,各区小学已将学生名册登记上报到教育局,故不必再登记;如果是跨区借读的学生,应该到所属的区县教育局登记。
2、问:登记的时间及须携带的材料?
答:毕业生父母应于4月20-21日携户口本、产权证和“借读生回户籍地登记通知单”,此表由学生所借读的小学发,表上有学校给学生所写的评语及回区报名的相关要求,并加盖学校公章,家长届时携带以上材料到所属的教育行政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3、问:报名在户籍所在地是否仅凭户口本就可以报名?
答:不可以。根据南京市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学生报名时应持有全家正式常住户口,学生户口随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户籍与常住地的产权证相一致。所谓“全家”指学生和父母户口同簿,缺一不可。“产权证”是指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是该生父母的(而不是共有权证),“实际常住”是指非空挂,确实居住于产权证所在处。
4、问:学生父母有两套以上住房且都有产权证的,报名时如何确定升入哪所初中?
答:根据有关规定,公办中学初中部都将按学校的招生计划数、小学毕业生生源分布密度和中学的实际分布等情况划分相应的义务教育施教区,凡在施教区范围内符合升入初中条件的小学应届毕业生都可升入初中就读。凡有两套以上住房,父母应以一处作为相对固定居住地,三人户口在一起,且实际居住在有产权证所在的那套住房里,该房属于哪个中学施教区,就升入哪所公办中学初中就读。5、问:持老人产权证能否报名?
答:老人是指学生的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持老人的产权证报名应同时具备三个条件方可以报名:一是学生的父母双方都未购房或未分配住房,确实没有自己的住房,二是父母婚后,孩子出生后的户口一直都与老人在同一户籍上,且从未迁动过;三是父母、孩子与老人实际常住在一起。如果父母有住房,即使学生出生后户口在老人处从未迁动过,也应回到学生父母产权证所在的施教区入学。
6、问:毕业生户口单立行吗?
答:毕业生户口单立,其父母是不在南京地区的现役军人(含武警),户口应与实际居住地相一致,且从未迁动过的情况下方可以,其它情况不可以。
7、问:学生随父母中的一方在施教区,而另一方户口在外区是否符合报名条件?
答:以下两种情况之一的符合报名条件:学生随父母一方在施教区,父母中的另一方是指不在南京地区工作的现役军人(含武警)、在外地工作、务农或出国定居;父母离异,孩子户口随法定监护人(有产权证)在施教区实际常住的。
8、问:学生父母都不在南京,但为孩子购买一套住房行不行?
答:可以。凡以孩子名字购买的住房,其产权证要与户口相一致,但父母是不在南京地区的户籍。
9、问:我的孩子在外区借读应在哪里参加毕业考试?
答:孩子在哪所小学读书,就在该所学校参加毕业考试,由学生所在的学校发毕业证书。
10、问:我家房子拆迁了怎样报名?
答:如毕业生家庭因拆迁等原因尚未重新购房,或重新购房但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应出具相关部门证明和有关材料,由毕业生全家原户籍所在地区县教育局安排学生入学。如已有自己的住房或已重新购房,则应将户口迁入到所购房的产权证所在的施教区入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