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北京教育考试院获悉,2007年北京高职自主招生范围在去年3所的基础上将扩大到10所,计划招生2000人。
2007年10所参加自主招生的高职院校为: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北京农业职业学院、北京财贸职业学院、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北京北大方正软件技术学院、北京汇佳职业学院及首钢工学院,为支持新农村建设,10所学校2007年的二千多招生计划中约有一半用于招收农村户口的考生。
每名考生限报一所学校。根据考试院规定,考生报名时只能选择一所高职自主招生院校。考生报名时要向学校递交报名表(从各院校网站下载)、单位推荐表、户口簿等材料。高中生要交“成绩登记表”和“高中学生评语表”复印件,中职生要交“毕业生成绩表”复印件。往届生要有本人高中或中职毕业证书。
进行试点的10所院校将在北京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下,自主确定入学标准,原则上包含试点院校组织的综合能力测试成绩(包括笔试和面试)、高中会考成绩(应为合格毕业生)、高中阶段成长记录以及推介材料。
各校初试日期统一定于3月17日至18日。3月底前完成录取并通过学校网站进行公示,4月5日寄发录取通知书。他们将与当年高考录取的新生一起于秋季入学。
根据规定,报名高职自主招生未被录取的考生,仍可报名参加2007年的高考,但被录取而不报到的考生,当年不得再参加高考。
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与统招录取的学生完全一样,享有国家规定的大学生的一切待遇,在评定奖学金、办理助学贷款、申请勤工助学等各方面均同等对待,毕业后还可按有关“高职毕业生专接本”的规定升本科。(本报记者 赵正元)
《中国教育报》2007年3月14日第5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