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物价局获悉,根据省物价部门规定,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收费继续执行原标准。
具体的收费标准为:报名考务费45元/科次;实践课程考核费65元/科次;毕业论文指导、答辩费(本科)文科类230元/人次,理科类260元/人次;毕业生审定费50元/人,含毕业证书工本费、材料费;转考手续费20元/人次,由转出单位一次性收取。
该规定自2015年6月18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18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