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在线留言
博客 书店 交友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自考 >> 正文
站内搜索
今天是 欢迎访问中国教育网新版
黑龙江省将停考22个自考专业
来源:黑龙江日报      2015-1-24 12:01:00
 

    9日,记者从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获悉,根据黑龙江省自学考试专业布局和生源情况,经省自考委研究决定,从今年4月起对公司管理等22个专业暂时停止受理新生报名,从2016年4月起暂时停止考试,停考专业将根据社会需求及生源情况再行制订开考计划。

  据悉,黑龙江省拟在今年下半年对本次停考的22个专业和上次停考的22个专业,专门加考一次省统考的有关课程。停考后,尚未毕业的在籍考生,可参照停考专业考试计划,向其他开考省份借考名称相同或相近、学分等于或大于原计划的课程,待合格课程门数及总学分达到停考专业毕业标准后,可按规定程序申办停考专业毕业证书。

  通过借考后仍不能毕业的,如果已取得停考专业8门以上(含8门,不含政治理论课、外语)课程合格成绩者,可在省内所有开考专业中选择参加学分数不低于未合格课程学分数的课程考试,待取得停考专业规定的课程门数和学分数后,可申请办理停考专业毕业证书。如在停考后不能达到上述要求的考生,可自愿转考其他开考专业,其停考专业已合格的课程可顶替新转考专业的相关课程。

■相关链接  
站内资讯搜索:  
焦 点 事 件 人 物 评 谈
  
热点专题
·以传教的热情和坚忍动力发…
·“世界华人艺术大会” 第十…
·国家教育事业十三五规划解…
·教育时评:“老师不敢批评…
·我国首个教育脱贫五年规划…
·评论:教育改革不能总被芜…
·湖北文理学院理工学院招聘…
·中国教育在东西文化激荡中…
·未来5年,广州各区中小学的…
·教育部连续12年开通高校学…
最新快讯
·广西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省教育厅要求培训机构教育…
·石家庄市教育局公布第三批…
·玉溪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
·伊州区多举措助力大学生就…
·大学生就业容易了,教育部…
·新时代民族地区高校大学生…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修订印发…
·“职教高考”将建立,中职…
·教育厅新规之下,高考难上…
热门推荐
    中国教育家协会 教协会员理事 香港监制
京ICP证000045号-81
中国香港特区政府注册登记号:18159887-030-01-20-3
业务及合作热线:010-64803658
信息发布:bj64803658@126.com欢迎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