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教育厅(省自考委)颁布《浙江省自学考试综合改革实验区工作意见》,这是继2010年浙江省在全省自考范围内推行大选修制以来,又一次大刀阔斧的改革举措。
本次改革意见就优化课程结构、拓宽终身学习通道、完善自考学习支持体系、改革考试内容和形式并建立综合评价制度等方面展开,明确遵循“育人为本、创新体制、拓展服务、提高质量”的原则,极大增强了推进自考综合改革的信心和决心,更加有利于自考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和拓展自我潜能的展示,为毕业后走上社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省教育厅(浙江省自考委)出台《浙江省自学考试综合改革试验区工作意见》
跟以往相比,本次改革意见增加多条新的内容:
1、拓展专业与证书相结合模式,专业计划中专科实践课程学分可达到总学分的40%,专科起点本科可达到30%。
2、健全基于专业核心课程大选修制,允许学生在相同学历层次的自考课程中跨专业选修课程,但跨专业选修实践课程学分不得超过主修专业计划规定的选修课程实践课学分。
3、扩大学分互认的范围,全日制在校生参加自考辅修第二专业,其本校主修专业教学计划内课程合格成绩,经批准在自考同层次或低层次专业中承认课程名称相同、学分要求相当的课程学分,但承认的学分不超过自考专业计划规定总学分的50%;全日制高职高专在校学生跨专业报考本科自考,取得全日制高职高专毕业文凭后,其本校主修专业教学计划内课程合格成绩,承认其与自考本科计划中名称相同的加考课程学分。
4、规范非学历证书在自考学历教育中学分认定政策,规定仅教育部考试中心和省级教育考试机构组织考试的非学历证书,可按专业计划规定,在自考中认定相关课程学分。
5、探索为高中下研修课程服务和学分银行建设,高中在校学生所获学分既作为高中选修学分,也可作为高校综合评价招生的依据;如系高等教育(大学)先修课程,进入高校后经认定计算相应学分。
6、强化核心课程的考试,所有理论课程均参加省统考,各专业核心课程的实践课均由主考学校组织考核,高职高专院校经主考学校、中职学校经主办衔接沟通的高校(或主考学校)审核同意,可作为实践环节考核基地,分别在主考学校、主办高校主持下开展选修课程中实践课的考核。
7、建立多元评价、综合评价制度,在自考衔接沟通和普通高校举办的全日制助学班中,对选修课程的理论课开展统考和过程性评价相结合的试点。参加过程性评价课程的成绩由统考成绩和过程性评价成绩两部分组成,统考成绩占70%,过程性评价成绩占30%。
其中值得一提的是,“在自考衔接沟通和普通高校举办的全日制助学班中,对选修课程的理论课开展统考和过程性评价相结合的试点”一项。该条规定全国和省级示范学习服务中心,经批准可按此规定的办法和课程范围开展过程性评价试点,即获得过程性评价试点资格的院校将拥有过程性评价成绩30%的评分权力。
该项改革内容一出,省内优秀的全日制自考助学院校无不举手点赞,杭州之江专修学院便是这样一所获得评价试点资格的院校。其相关负责人称,过程性综合评价制度不再仅仅以统考成绩作为考生专业成绩合格的标准,而是综合考量考生的平时课堂成绩和阶段测验等方面(过程性评价成绩由到课率、平时表现、完成作业情况、阶段测验和综合测验五部分组成)。这就意味着考生若要取得专业成绩合格,除关注选修课程的统考成绩外,也需注重平时的学习态度、作业完成情况等,这些均由我们学院来评定给分。这必将起到加强学生对日常学习的自我管理作用,同时也减轻了全日制自考学生的省统考压力,这将是其它自考生所没有的优势。同时,这无疑也为学校的教学管理带来了新的助力,使学校有了更多的管理自主权,当然,另一方面对学校的管理水平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本着之江学院历来优质的教学成绩(仅2014年省统考就有11人次获得单科第一名),结合当今的利好政策,相信之江学院的教学质量会好上加好,有更多的学生能获取全省第一,有更多的学生能按时顺利毕业并走上较好的工作岗位,从而使之江学生展示更多的社会价值。
因此,过程性综合评价制度不可不谓是一项是相当的接地气的自考改革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