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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2012上半年自考集体办理毕业公告
来源: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2-6-9 10:09:00
 

各相关社会助学组织:

广州市2012年上半年自学考试独立办班、高职高专沟通班、面向农村专业、中英合作专业的考生(由助学机构集中组织收表、集中发证的考生)集体办理申请毕业初审工作将于6月18-20日进行,考生在初审前可自行或由助学组织登陆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办理申请毕业登记,相关社会助学组织于规定的时间内到我办缴交所需材料进行考生申请毕业初审(特别提醒:本通知只适用集体办理毕业初审的社会助学组织,非集体办理毕业初审的社会助学组织的考生请到各区、县级市招考办办理申请毕业登记、初审)。

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毕业登记必须具备的条件

(一)必考课程成绩全部合格。

(二)选考课程达到最低的学分或门数的要求。

(三)本科专业毕业生加考课程达到所属类型的最低学分或门数要求。

(四)实践环节考核或毕业论文成绩与所选的毕业专业、主考学校相一致。

(五)如有违规记录,已达到推迟毕业的年限。

(六)未办理过该专业的毕业证书。

(七)如申请的专业有特别要求,必须达到该专业申请毕业的要求(报名报考和办理毕业登记时有特别要求的专业)。

二、办理时间及其他要求

(一)申请毕业登记:6月15-20日集体办理的考生个人或助学机构上网申请。

(二)毕业初审(集体办理):6月18-20日在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六马路16号三楼进行毕业初审及交表时间安排见附件1.

(三)我办主要负责社会助学组织集体办理毕业初审工作,考生个人办理申请毕业和初审请前往所在地附近的区、县级市招考办办理。

附件:

1.广州市2012年上半年独立办班、高职高专沟通班、面向农村专业、中英合作专业的考生集体办理申请毕业登记、初审及交表时间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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