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在线留言
博客 书店 交友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专题 >> 职业技术教育 >> 正文
站内搜索
今天是 欢迎访问中国教育网新版
福州两家培训机构为“关键词”打官司
来源:     2015-4-30 11:04:00
 

福州两家培训机构为“关键词”打官司

海都讯 福州维克多培训学校在百度关键词中推广“新概念培训”,新概念公司认为维克多学校侵犯了其商标权,将其告上法庭,索赔10万元。近日,福建省高院终审此案,认为维克多学校的做法不构成侵权,驳回了新概念公司的诉求。

2004年2月,福州新概念学习教育文化有限公司董事长纪某获得“新概念培训”注册商标专用权。随后,纪某将“新概念培训”商标许可给福州新概念培训学校使用。2012年12月,“新概念培训”商标被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认定为福建省著名商标。

2013年12月5日,新概念公司委托代理人王小姐在厦门市鹭江公证处公证员的现场监督下,使用公证处的电脑进入互联网百度首页,在搜索框中输入“新概念培训”,页面右侧显示“新概念英语培训哪家好……”的链接,点击该链接后跳出维克多培训学校的介绍。通过公证的方式取证后,新概念公司认为维克多公司构成对其商标的侵权,将其告上法庭。

福建省高院终审认为,维克多学校使用“新概念”字样是为了说明培训的内容和科目,并非表明其培训服务的来源,也未突出使用造成英语学习者对培训机构的误认和混淆,不属于商标法意义上商标使用行为,不构成对“新概念培训”商标的侵权。新概念公司关于维克多公司在网站、广告中使用与“新概念培训”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文字构成商标侵权的上诉主张,事实和法律依据不足。最后,福建省高院驳回了新概念公司的诉讼请求。

■相关链接  
站内资讯搜索:  
焦 点 事 件 人 物 评 谈
  
热点专题
·以传教的热情和坚忍动力发…
·“世界华人艺术大会” 第十…
·国家教育事业十三五规划解…
·教育时评:“老师不敢批评…
·我国首个教育脱贫五年规划…
·评论:教育改革不能总被芜…
·湖北文理学院理工学院招聘…
·中国教育在东西文化激荡中…
·未来5年,广州各区中小学的…
·教育部连续12年开通高校学…
最新快讯
·广西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省教育厅要求培训机构教育…
·石家庄市教育局公布第三批…
·玉溪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
·伊州区多举措助力大学生就…
·大学生就业容易了,教育部…
·新时代民族地区高校大学生…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修订印发…
·“职教高考”将建立,中职…
·教育厅新规之下,高考难上…
热门推荐
    中国教育家协会 教协会员理事 香港监制
京ICP证000045号-81
中国香港特区政府注册登记号:18159887-030-01-20-3
业务及合作热线:010-64803658
信息发布:bj64803658@126.com欢迎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