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兴科学校(化名)与北京文管学校(化名)因为虚假宣传、违反教育培训合同被6名学生告上法庭,房山法院判决被告返还6原告学费等费用共计7万余元。日前,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庭在文管学校财务室搜出现金近10万元,为学生拿回了学费,并将其余款项退还给学校。
北京兴科学校是一所民办高校,曾为北京文管学校的二级学院,后取得独立法人资格。但该校并不能按照向学生发放的入学须知中承诺的那样为学生颁发学历和学位证书,于是方某等6名同学将两所高校诉至法院,要求退还学费等各项费用,法院经审理支持了原告的请求,要求兴科学校退还学生学费,文管学校承担连带责任。
“申请人申请执行后,我们做了大量的调查工作、但最终查明的结果是:被执行人兴科学校已经停办,其负责人长期下落不明。”承办法官告诉记者。
于是,法官又找到了承担连带责任的文管学校,但其也未能提供兴科学校的有效信息,对于生效的法院判决文管学校也一直采取拖延的态度,案件一度陷入了僵局。
“在多次找相关人员谈话无果的情况下,我们决定联合对文管学校的财务室采取搜查措施,结果我们当场搜出现金近10万元,使六个案件顺利执结。”承办法官为能尽快给学生拿回学费而感到欣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