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人口计生委主任张维庆日前说,受生育周期的影响,今后五年,中国将迎来第四次出生人口高峰。他表示,力争2010年实现中国大陆总人口控制在13.7亿以内的目标。
刚过完农历新年,老王的第二个孩子就出生了。金猪年抱得个胖小子,可想而知老王的喜悦之情。然而,随之而来的一则消息,让他的喜悦大打折扣。2月28日,国家人口计生委拟制订政策,严惩富人名人超生。今后,像老王这样的有钱人即使交纳了超生罚款,对其以后的名誉也会带来影响,不仅将受到经济上的重罚,还将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不能获得各项社会荣誉。
“我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企业家,这样的荣誉估计以后再也不会有了。”老王一脸无奈地表示。
又一股超生“热潮”
依据我国的实践及《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对于不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子女的公民,往往采取两种办法进行处罚,一是行政手段,由单位对超额生育者予以纪律处分,例如调职、降职、减薪等;一是经济手段,要求违规者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是从2002年开始的。据有关人士介绍,在北京,城镇最多缴纳16万元、农村最多缴纳7万多元,二胎子女就可以顺利拿到北京市户口。这笔费用对于富人名人来说,显然不能构成阻止他们超生的力量。因而,在贫困地区和农村地区因缴不起社会抚养费而超生现象锐减的情况下,另外一支新的“超生大军”正在城市中悄然壮大,他们最主要的特点就是拥有较高的社会地位和比较丰厚的经济实力,他们不怕罚款。一时间,以罚为主的计生政策显得“束手无策”。
超生呈现新特点
“作为一种新的社会现象,‘超生新贵’的数目远远比不上‘超生游击队’,但其负面影响却远远大于后者。”国家计生委专家委员会委员曹景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如是说。他指出,富人超生的行为有五大特点:隐蔽深、躲藏快、手段高、查处难、代价大。隐蔽深是因为富人居住在深宅大院或豪宅,一般的孕情查访,根本查不到他们;另外,他们利用高科技手段也不易觉察。他们利用经济实力,可以不断地买房卖房,躲避计生工作者。
富人超生六种方式
方式一:伪造证明
“我的孩子是有准生证的,”深圳的蒋先生并不讳言他获得第二胎准生证的原因,原来是他通过关系找人开了证明,证明自己的孩子得了先天疾病,符合再生二胎的要求。
方式二:借腹生子
国家计生委专家委员会委员曹景椿介绍说,在沈阳,某私企老板通过代孕中介将受精卵植入某大学女生的子宫,花费15万元,于2005年5月得到一子。
方式三:搞假离婚
同样是在沈阳,某私企老板为了多生孩子,先和妻子离婚(已育有一子),按《辽宁省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与一未婚女青年结婚生了两个孩子。又离婚,与另一未婚女青年结婚生了一个孩子。这位富人先后三个妻子,共生了四个孩子,所谓不违法的“超生”。此外,有的人搞假离婚,暗中还保持夫妻关系。有的人甚至利用包“二奶”,与之建立攻守同盟,实现多生。
方式四:“买”准生证
“多生孩子其实很简单,交一笔社会抚养费以后,多生的孩子一切都和第一个孩子一样。”38岁的陈林,在广州经营一家大商城,今年6月份,他已经是三个孩子的爸爸了。
方式五: 到香港生
陈先生在深圳自己经营工厂,为了能多生一个小孩,他早早就做好了准备。等妻子的预产期临近的时候,就办理了去香港的双程签证。在香港生育,孩子一落地就是香港户口,这样并没有占用他和妻子户口所在居委会的准生指标,在生第二个孩子的时候,就可以光明正大,而且还可以不被收取任何的罚款。
方式六:到国外生
史岚是一位连续在国外生过三个孩子的中国母亲,因为孩子的国籍不是中国,所以与国家提倡的“一对夫妇生育一个子女”的基本国策没有冲突,“我们的家庭完全能够承受多个子女的教育成本。”
据北京市计划生育委员会的人士介绍,对取得外国国籍以及和外国人结婚但仍然生活在国内的,生育多少胎根据所加入国籍及所嫁对象国籍的国家情况而定,国内计划生育部门是不干涉的。某些公众人物获得外国国籍多生子女的事实已经成为公开的秘密,非中国国籍成为超生的有效挡箭牌。
观点碰撞
据国家计生委开展的“城乡居民生育意愿调查”表明:如果没有计划生育政策的限制,北京、广州、武汉、西安等地白领,选择生育两个孩子的要比希望生育一个孩子的多34.6%。
票子多就能多生孩子?
因为可以用金钱取得合法的出生渠道,对大多数富人来说,他们的超生是合法合情的,但对于整个社会而言,这种用金钱造就的合法性无异于是对法律尊严的一种蔑视,其合法性恰恰体现了法律的脆弱。从另外一个方面讲,生孩子毕竟不是买卖商品,而富人超生却露骨地表现出,多挣票子就能多生孩子,这种逻辑实际上是对人性和公平的践踏。
穷人能超生富人咋不行?
批评者可以理直气壮地要求让富人为超生付出代价,却不敢对穷人提同样的要求——判断事非的标准,是不是因当事人的不同而改变?既然说“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那么当事人的身份,就不该成为是非对错的评判依据。事实不然,人们更倾向于同情弱者、憎恶权贵,臧否的标准随时都会发生改变。同样是超生,舆论却以不同的标准对待富人和穷人。
名词解释
社会抚养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超计划生育的公民应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同时没有法律依据的处罚将被杜绝。社会抚养费是超生者对社会进行的经济补偿,因为超生人口侵占了较多的社会公共资源。
征收标准是:城镇居民超生一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当地县(市、区)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额为基数,一次性征收3倍以上6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农村居民超生一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本镇农民上年人均纯收入额为基数,一次性征收3倍以上6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未办理合法结婚登记手续生育的属非婚生育。非婚生育要征收社会抚养费,不是罚款。
富人名人超生挑衅国策
最近,在江西省南昌市做建材生意的谢强心里美滋滋的——已是一个8岁男孩的父亲的他,膝下又新添了一个女儿。谢强说:“我现在终于儿女双全了。”在中国数千年的传统观念中,“儿女双全”被视为多福的资本和象征。因为多生了这个女儿,谢强需要缴纳数万元社会抚养费。然而,这笔钱对于他来说只是九牛一毛。谢强开办公司已有10年,积累了不菲的财富——4层小楼和奥迪轿车是鲜明的象征之一。
富人和名人超生的问题在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中也引发激烈议论。全国政协委员崔琳指出,只要有钱就可以超生是对现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挑战,这说明控制人口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安排还不够完善,还有调整和修改的空间。
上世纪七十年代末起推行的计划生育政策被视为中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是政策的一个核心要点。出于“养儿防老”的传统观念和“重男轻女”的落后思想,计划生育政策推行之初,许多农村曾出现“超生游击队”。然而,近年来,一些富人和名人利用经济和社会地位上的优势,掀起一股“超生波”。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扶贫基金会副会长陈开枝说,富人和名人超生在广东省比较普遍,一些人为超生,甚至办理移民,借用“境外指标”。
全国人大代表、江西省奉新县二中教师周丽珍所在的学校目前有约3000名学生,来自超生家庭的孩子约占四分之一。她说,在当地,富人们只需花几千元“社会抚养费”就可以超生。
中国社科院研究员唐钧说,由于现行计划生育政策的约束手段主要以收取“社会抚养费”和给予“行政处罚”为主,因此对商人、明星和自由职业者“无可奈何”。“富人名人超生将会引发民众对富裕群体的不满,影响社会和谐。”他说。
中山大学人口教授钟逢干指出,富人名人超生还能拿到准生证,无非是钻了法律的空子,在经济手段对这些人失效的情况下,应有针对性地改革相关法规,增加相应的限制手段。
哪些人可以合法超生
依法结婚的夫妻,已生育一个子女,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再生育一胎子女,但间隔不得少于四年:
(一)夫妻双方均为归国华侨或者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定居的;
(二)再婚夫妻,一方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
(三)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离婚时依法判决或者离婚协议确定未成年子女随前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
(四)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
(五)经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鉴定患不孕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
(六)夫妻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只有一个女孩或者夫妻双方均为边境地区农村居民只有一个子女的;
(七)夫妻一方在矿山井下、海洋深水下的工作岗位作业连续5年以上,现仍从事该项工作的;
(八)经地级以上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第一个子女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九)法律法规作特殊规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