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日前举行的“2011教育改革论坛”上获悉,通过对“探讨民办教育融资问题”的深入讨论,与会教育界专家普遍认为,民办教育作为教育改革的重要组成,亟待通过完善市场制度设计,探索民办教育投融资的市场化路径。
教育资源配置亟待均衡
“当前的教育资源配置状况与‘计划经济’时代一样,亟待均衡。”天则经济研究所所长盛洪表示,相较于计划经济,市场经济则有着更趋平等的优势,然而,伴随我国经济改革不断朝着市场化深入的同时,教育领域却始终停留在“计划”阶段。
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学院教授程方平认为,民办教育是市场化配置教育资源的主要阵地,而民办教育的投融资问题也是当前的基础问题。
“正因如此,我国应该呼吁出台有关民办教育投融资的法律法规。”程方平表示,与此同时应加紧制定民办教育投融资的标准和审核规定。
针对民办教育“缺少政策支持和理解”的尴尬现状,程方平认为,民办教育的整体发展需要自身努力和政府部门的理解。他强调:“民办教育的发展前景看好且空间巨大,教育改革需要朝着多形态发展,而民办教育已然担负了改变公办教育‘一花独放’的重任。”
构建投融资制度:目标、关键需明确
2010年颁布实施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规划纲要2010—2020》(以下简称“纲要”)明确指出要大力支持民办教育,同时赋予民办教育是我国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增长点”和促进教育改革“重要力量”的属性。
然而,伴随教育改革的逐渐深入,我国民办教育因政策缺失、定位不准,以及诸多以营利为目的的乱收费现象造就了当前社会各界对民办教育的歧义理解。
“这样的歧视很大层面上还体现在政策制定上。”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教授曾晓东表示,这也正是“纲要”中重点强调说明的,即“清理并纠正对民办学校的各类歧视政策”;而明确有关教育投融资制度建设的目标和关键构件已经刻不容缓。
对于目标,曾晓东认为,首先要防止当前不成熟的市场带给教育过多的冲击;其次就是要建设真正的非营利教育机构;第三是要约束教育机构的投资冲动。
“与此相呼应,协调制度目标的关键构件也亟须认清。”曾晓东强调,第一,需要明确机构分类,促进形成民办教育建立机制;第二,对非营利机构的管理需要加强,形成公开透明的监督机制;第三,管好公共教育机构,划清公共教育机构与民办教育投融资界限。
“民办教育与公办教育和谐共生,摆正各自定位,需要通过政策法规以及全社会观念的进步发展对其形成带动作用。”曾晓东强调,其最终目的是形成“回归教育本质”的教育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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