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像办公办教育一样办民办教育。”昨天上午,远道而来的江苏宿迁市教育局局长孙其松,以宿迁教育的发展经验为昆明市教育改革与发展提供借鉴:对于民办教育的发展,宿迁市在土地征用、人才待遇、信贷、教师流动、教职工养老保险及招生等方面制定9项扶持优惠政策,创设了宽松的政策环境。
民办学校用地优先提供
孙其松介绍,对于民办教育发展,宿迁市将其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教育发展规划。新建、扩建民办学校的用地,可根据投资者意愿采取出让或划拨方式优先供地。
同时,民办学校享受与公办学校同等的税收及其他优惠政策。在建设中,免收市权范围内的各项规费,简化学校建设的相关手续。
最高60万奖达标学校
“民办教育的发展与规范是相辅相成的,从战略上讲,发展是第一位的;从战术上讲,规范是第一位的,规范是为了更好地发展。”孙其松认为。
为此,宿迁市专门设立了民办教育发展基金。据了解,专项基金用于资助和奖励民办学校,对创建达到相关标准的民办学校,按等级给予20万元至6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市、县(区)政府每年对办学条件较好,幼儿园在校生数达500人以上、普通高中达到2500人以上、中等职业学校达到2000人以上的民办学校给予10万至50万元的奖励,奖金由同级财政支付。
变身公办教师教龄继续算
在宿迁,对于达到一定规模和水平的民办学校,可以纳入事业编制的统计、宣传和管理。其中,民办学校可面向社会自主聘任符合任职条件的教职工,自主决定是否实行人事代理或人才派遣。
根据民办学校要求,教育行政部门可选派教师到义务教育阶段的民办学校支教,时间为1年至2年,教师身份岗位不变,工资由民办学校发放,期满后可回原单位。民办学校教师可参加公办学校的公开招聘,一经录用,工龄、教龄可连续计算。大力支持跨地区自主招生
宿迁市各类民办学校可以按生均成本确定培养费和住宿费标准,学历教育的学校报物价部门会同学校审批机关审批,非学历教育的学校报物价部门备案。大力支持民办学校跨地区自主招生,职业学校招生可以实行“注册入学”。其中,民办学校对受教育者收取的经费主要由学校用于办学。
“从当前民办教育的发展现状看,一个重要的问题是,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如何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合理规划民办学校在整个教育体系中最适度的数量或比例,以引导民办学校的健康发展。”孙其松最后提出的问题引人深思。
刘超 (春城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