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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正大软件职院招生章程
来源:千龙教育     2007-5-6 17:17:00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学校名称:正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教育部代码 12608)。

  第二条 学校性质: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教育部首批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第三条 学校批准成立时间和批准单位:2003年被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办学层次:高职

  第五条 毕业证书颁发:合格毕业生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重庆正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普通大学专科毕业证书和相应国家认可的计算机类等级证书。

  第六条 办学基本条件:学院占地430亩,全日制在校学生6000余人,学院现有多媒体教室、电子阅览室、语音室和软件开发项目实训室达2700座,各类计算机达3000余台,同时依托正大软件集团建有国内一流的、面积达18000平方米的软件开发、动漫设计、互联网编辑和IT营销项目实训基地。

  第七条 为保证重庆正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重庆正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招生计划、录取

  第八条 招生计划:学院2007年国家计划招生任务2000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布为准。

  第九条 基本原则:重庆正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和“参考相关科目成绩、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条 录取规则:

  1、我院严格按各有关省(市、自治区)招办规定和录取批次进行录取。

  2、我院按志愿优先(一、二志愿)和分数优先(三、四志愿)相结合的原则录取。

  3、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经各省(市、自治区)招办投挡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4、填报我院志愿,如所报专业己录取满额,填报有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我院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未填报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5、我院各专业录取时均不限制男女生比例和外语语种。

  6、我院只面向重庆市、四川省招收艺术类(美术)考生。

  7、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要求,对五官、四肢、体形等有严重残疾和生活自理困难的考生不予录取。

  第三章 学费、住宿费

  第十一条 我院各专业严格按重庆市物价局、财政局、教委规定的标准收取学费,除“多媒体设计与制作”和“动漫设计与制作”专业学费为8500元/年.人,其它专业均为8000元/年.人。

  第十二条 我院按不同的公寓规格收取住宿费。其标准为 600-1200 元/人年。

  第四章 奖学金、助学金

  第十三条 为了鼓励学生学习,我院主要实行奖学金制度,具体金额如下:

  1.优秀学生奖学金:特等奖学金6000元/年,一等奖学金1000元/期,二等奖学金700元/期,三等奖学金500元/期,四等奖学金300元/期,五等奖学金200元/期。

  2.优秀毕业生奖学金:专门针对毕业班学生而设立的奖励,优秀毕业生奖学金1000元/生。

  3.专升本或专转本奖学金:对于通过专升本考试考入网络本科并在本院就读的学生,学院奖励500元/生;对于通过专转本考试,升入其它本科院校就读本科的学生,学院给予奖励300元/生。

  4.单项奖学金:为大力推进素质教育,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勇于实践、开拓创新、奋发向上,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学院还专门设立有学术论文奖、学院争光奖、见义勇为奖、社会实践奖等多项单项奖学金,分别给予100-1000元/生的奖励。

  第五章 学院地址、联系方式

  第十四条 咨询电话:(023)62846626,62848802,62848803;

                学院网址:http://www.zdsoft.com.cn

                招生邮箱E-mail:zdzsb@zdsoft.com.cn

                招生QQ咨询:337686617

  第十五条 学院地址:重庆市巴南区南泉镇

  邮 编:400056

  第六章 其它

  第十六条 我院未委托任何社会中介机构办理我院招生考试事宜,请考生直接与学院招生办联系,否则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学院概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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