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新闻网载: 据韩国《朝鲜日报》报道,通过在美国投资的方式获取美国公民权的中国富豪越来越多。《华尔街日报》10日报道说,在可获得美国公民权的EB-5签证申请者中,中国人大幅增加。获得EB-5签证的条件是,最少投资50万美元、创造10个以上工作岗位。
美国移民局透露,今年申请EB-5签证的中国人共达2969人,其中934人获批。在EB-5签证总申请人数中,中国人占75%。与2007年(270人申请,161人获批)相比,增至10倍以上。获得EB-5签证后,如果能够维持10个正规工作岗位5年,投资者及其家人可获得公民权。
带着在中国赚的钱到外国去投资,去成为外国公民,对此,姑且不作评论。但有一条却是很明显的:应该严防贪官移民、罪犯移民,也就是说,有关部门应严把资格审核关,对于申请移民者,在国内需细查其财产收入,一看其收入来路正不正,合不合法;二看其有无经济纠纷,有无偷税漏税,有无销伪劣产品;三看其交接手续是否办完;四看其有无其他无违法行为。审核情况有必要在相应区域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的监督。
同时,我们要注意到,1年仅申请向美国移民的就高达943人,这也提醒相关部门思考:这是为什么呢?难道真是美国的月亮圆一些吗?难道中国在哪一方面薄待了这些千万富翁吗?长此下去,对中国会有什么严重的影响呢?该采取一些什么措施来应对呢?
据称,考虑移民的最大原因就是“子女教育”,一个听来文质彬彬的借口,难道中国的教育就不是教育么,不是中国的教育,你能成为千万富翁吗?
最后,笔者个人以为,对于带资移民者,是否应据其所带走的资金按一定比例征收“外移税”呢?
作者:庞青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