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征求意见稿规定了教育督导的内容,涉及教育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和均衡发展状况,教育经费投入情况和使用效果等十一项内容,同时明确,
为满足公众对教育督导的知情权,征求意见稿规定,教育督导机构实施教育督导后,应当向社会或者有关部门公布教育督导报告,公众可以查阅,但亦规定教育督导报告公布前应当经教育督导机构所属政府批准。
中国教育家协会 教协会员理事 香港监制 本站通用网址:中国教育网 网络实名:中国教育网站 中国教育在线 香港通讯地址:香港兴发街邮政局38062号信箱 中国香港特区政府注册登记号:18159887-030-01-02-5 业务及合作热线:010-64803658 客服电话:010-64803331 信息发布:bj64803331@126.com 欢迎合作:E-mail/MSN:cn13801018949@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