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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督导严禁以升学率为标准
来源:     2008-2-22 11:21:00
 
国务院法制办昨日公布了《教育督导条例(征求意见稿)》,希望通过全民征集意见的方式,获得一些建议以通过教育督导解决基础教育工作存在的问题。

  该征求意见稿规定了教育督导的内容,涉及教育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和均衡发展状况,教育经费投入情况和使用效果等十一项内容,同时明确,
教育督导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有关教育标准和要求进行,严禁以升学率作为督导标准。

  为满足公众对教育督导的知情权,征求意见稿规定,教育督导机构实施教育督导后,应当向社会或者有关部门公布教育督导报告,公众可以查阅,但亦规定教育督导报告公布前应当经教育督导机构所属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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