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谈杜绝择校费腐败的治标治本之策
社会学家王开玉说,监督机制不够健全、财务管理欠完善是中小学产生教育腐败的两大原因。
从监督制约机制上来看。一是学校内部的监督不到位。从目前情况看,中小学专职行政人员相对较少,多数决定权掌握在校长、副校长手里,特别是一些“一把手”的权威在学校内部犹“入无人之境”,监督只能流于形式,加之部分学校,普通的教职工的监督意识也很薄弱,对学校的某些重大决策就及其实施过程,大多表现出“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二是上级主管部门的纪检监察作用发挥欠缺。 记者深入一些发案单位了解到,当地教育部门纪检组对学校及“一把手”在收费、财务管理及干部的廉政教育上虽有原则规定,但真正的监督处于失控状态,造成同级难以监督,上级疏于监督的局面。三是社会监督相对弱化。长期以来,各职能部门及人民群众把学校当作“净土”,客观上造成了人们对学校腐败缺乏警惕性和预见性,缺乏有效的腐败“预警”和“发现”机制,一些教育腐败无人察觉,无从发现,也就无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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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宽敞的教室里轻松学习是每个孩子的心愿。(资料图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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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衡教育是解决择校问题的良方。图为宁波市某实验小学的学生在电脑教室学习。(资料图片) |
从财务管理上看。由于学校办学经费的来源,从过去的单一财政拨款转换为多渠道多方位的筹资,除国家拨款外,还有社会捐助,学生借读费、择校费等大笔收入,而一些学校的财务管理及其运作机制存在较大缺陷,致使一些管理人员钻资金管理上的漏洞和监督机制上的薄弱环节,在财务管理、生产经营等环节“暗箱操作”,或上下勾结或里应外合,侵吞、挪用国有资产;或直接截企业利润、收入不记帐。突出问题表现在:部分主管领导执行财经法规政策不力,财务纪律观念不强,用人不当,把关不严,失职失察;会计核算制度不健全,会计活动不规范。如私设“小金库”、“帐外帐”等;财务人员配备随意性大,有不少在岗人员既无专业知识,又无专业资格,滥竽充数。
针对这一问题,社会学家们认为,要切实加强中小学内部监督制约机制。避免一人说了算,权力过于集中的现象,推行行之有效的群众监督制度及班子成员之间监督等相应制度,并且配以有力的惩戒措施,使腐败及早发现,及时遏制。实施校务公开,尤其是财务制度的公开,对学校财务收入(杂费、代办费、借读费、班费、书费、校服费等)及开支情况,均列出明细帐,进行公布。
教育专家们则指出,治本之策在于继续加大对教育的投入,同时“加强大中城市薄弱学校建设,办好义务教育阶段每一所学校”。眼下“重点学校”和“薄弱学校”的差距越来越大,且在短时期内无法改变。可行的权宜之计一是把“择校”纳入管理轨道,对公开收取的“择校费”,则应硬性规定其出路,即主要用来向“薄弱学校”输血;二是重点中学和普通中学的教师实行“轮换制”,即在规定的时间内,重点和非重点中学的老师各自到对方的学校上课,最大规模的优化教师队伍,消除择校的根源;此外,现在拥有一流软硬件的“重点学校”,可以实行公助民营或完全民办,即办成所谓专收择校费的“贵族学校”。你愿选择“贵族学校”而非公立学校,愿缴择校费,那也就是周瑜打黄盖的事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