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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车安全条例要用严谨照进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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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海口晚报 2011-11-29 10: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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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不力、运营失当,几乎在每次校车安全事故中都有体现,孩子的鲜血在不断拷问校车的安全制度。“我要求法制办在一个月内制定出《校车安全条例》。”温家宝总理11月27日在第五次全国妇女儿童工作会议上表示,要通过中央、地方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使校车成为学生安全的流动校舍,做好校车工作所需资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分担,多方筹集。
(11月28日《海口晚报》)
不得不说,“在一个月内制定出《校车安全条例》”,是对近期频发的校车安全事故最好方式的反省,更足见高层对校车安全的足够重视。尽管时间有些仓促,但正如报道中北京市政协委员刘子华说的那样,“立法要快,才能尽快有法可依”,短时间内考虑不周“法律可针对新问题及时修订”。况且,一个月之后,《校车安全条例》还有公开征求意见的程序而有必要给出的善意提醒是,愈是时间紧、任务重,愈应该将严谨、细致等准则以一贯之。
避繁就简地说,用立法的方式保障校车安全,让“校车成为学生安全的流动校舍”,起码应该包含三个层面。
其一是资金问题,温家宝总理强调,“做好校车工作所需资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分担,多方筹集”,如果《校车安全条例》确定学生家长需要支付相应费用,那么,这笔费用不应该成为家庭太大的负担。
其二是硬件问题。检视现实不难发现,无论是依照《专用小学生校车安全技术条件》,还是参照舶来的标准,在校车设计、生产、改造、配备等标准制定方面,可能遇到的问题是最少的。只要秉承着科学、严谨,为下一代负责的态度,一月后,相关部门应能拿出在硬件标准方面让舆论和公众满意的《校车安全条例》征求意见稿。
其三是软件问题。小方面讲,建造好坚固的校车只是第一步,如何让坚固的校车安全地把孩子们接送,需要建立起严谨、细致的管理制度。校车常态的安全保养、校车司机的岗前培训、行进途中的安全规则等自不必说,在不少城市为解堵焦头烂额的情况下,如何在交通系统中为校车开辟出“特权”,让校车在繁忙的交通系统中享受信号灯、路权等方面的优先,亦是相关部门应该审慎考虑的问题。
大方面讲,校车的常态运营管理涉及到多个部门,考验着各个部门之间协调沟通的流畅程度,针对“目前出现重大死伤的校车事故往往多发生在农村或经济不发达地区”的现状,《校车安全条例》如何在制度设计之初,便重点关注农村地区校车资金筹措、管理运营中存在的积极性不高、监管乏力等问题,是对条例制定者的一大考验。
短短的一个月的时间内,承载着无限期待而制定的《校车安全条例》,要有严谨的思路、严谨的设计、严谨的细则,唯有如此,才能让“校车成为学生安全的流动校舍”梦想照进现实,让千千万万往返在上学放学路上的孩子安全地成长。
李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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