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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揭露郑州中招内幕 “神秘人物”究竟从何而来(图)
来源:东方今报     作者:申子仲     2010-7-28 9:46:00
 
郑州八十五中学生李超今年参加中招考试,本以为第二的成绩,因神秘女生曼曼的出现降为第三,他也因此丧失了郑州外国语学校分配生资格。昨日,本报以《追查神秘妹妹,追出中招漏洞》为题,独家报道了此事。

  昨日下午,从郑州市教育局传来消息,经该局紧急调查研究,目前此事已得到处理。李超拿到了郑州外国语学校的录取通知书,而女生曼曼则以择校生的资格也被该校录取。对于这样的处理结果,社会各界评说不一。有律师认为,制度的漏洞,不该由考生个人埋单。

  █反应迅速

  调查组紧急调查

  昨日下午,郑州市教育局对媒体公布了《关于郑州八十五中学生反映分配生名额被挤占情况的调查处理结果》,该文称——

  7月26日上午11点半左右,郑州市中招办接到郑州八十五中学生李超家长举报,反映在今年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时,郑州八十五中学生任××(即化名“曼曼”的女孩),虽然以八十五中名义报考郑州外国语学校,但并不在学校就读,不应该占用分配生名额,要求取消其分配生资格。省会有关媒体也对此事进行了采访报道。

  接到反映之后,郑州市教育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市中招办派人对此事进行调查,给考生一个公平的结果,给媒体一个满意的答复。

  7月27日上午,市中招办派出中学组、纪检监察组有关人员,会同郑州八十五中的上级主管部门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到郑州八十五中进行调查。

  经调查,任××是经济技术开发区明湖派出所户口,2007年就近分配到郑州八十五中就读并注册学籍,就读一段时间后,回老家登封借读,今年中招回市区报考,并以623分的成绩,被郑州外国语学校以分配生录取。按照2010年郑州市市区普通高中分配生政策,“具有郑州市市区常住户口,在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注册学籍,在学籍注册学校就读”的考生才具备分配生资格的规定,任××同学不应该以郑州八十五中的名义享受分配生待遇。

李超被录取了

  教育局称,根据事情的调查结果,本着尊重事实、有错必纠的原则,经研究,市中招办形成以下处理意见:(一)取消任××同学的分配生资格,其考试成绩达到了报考学校郑州外国语学校的择校录取分数线,按择校生录取。(二)按照郑州八十五中报考郑州外国语学校的学生志愿和学业成绩的高低,以及分配生名额,确定李超同学为郑州外国语学校分配生,予以录取。(三)责令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要吸取教训,加强对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对郑州八十五中有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并作出深刻检查。

  ▉揭露内幕

  “乱子就出在老师身上”

  据了解,这种“曲线升学”并非郑州独有,外地也有这种情况。

  “这种借读现象,主要集中在关系户。”郑州市一位中学老师还透露了一些内幕,学生在A校上学,然后投身师资力量更好的B校借读。中招时,又以A校学生的名义考试,竞争实力就大大增加,还可以享受到分配生待遇,即统招线下50分的“优惠”。“这样的操作模式,没有关系是办不成的。你可以想想,谁最具备这些关系资源,当然是老师”。“乱子就出在老师身上。”这位老师说,靠山吃山,有不少教师子弟采用这种办法,“只要和A 校老师打好招呼就行了,一个年级有七八个甚至十多个班,一般情况下,学生不会注意到这种情况,至于老师们更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这位老师还说,“李超这种情况是因为八十五中报郑州外国语学校的学生比较少。换作其他学校,如果报名者多,按分配生录取时冒出几个‘神秘人物’根本无从察觉”。

  “或许仍有两年空子可钻”

  郑州市教育局昨日公布的《处理结果》中,有这样一段文字表述——“按照2010年郑州市市区普通高中分配生政策,‘具有郑州市市区常住户口,在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注册学籍,在学籍注册学校就读’的考生才具备分配生资格的规定。”据此认定“任××同学不应该以八十五中的名义享受分配生待遇”。“这句话正是矛盾所在。”这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老师说,这句话既是认定资格的标尺,又是可钻的空子,因为这句话只说了“就读”,而没有明确“学生初一至初三必须在学籍所在学校就读”,李超家长质疑的正是这一点。

  今年5月,郑州市教育局下发了《关于印发〈2010年普通高中、普通中专、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文件在对分配生的资格认定的同时,还附有这样一段文字,“从2010年秋季开始,凡不按初中就近划片范围入学,或者就近划片入学后,又自行流动的学生,初中升高中时,不具备分配生资格”。“这就意味着,今后上初中的学生,必须保证该学生初一至初三都是在学籍注册学校就读的。”这位老师在解读这段文字时说,“或许对于某些学生来说,这也意味着他们仍有两年的空子可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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