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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物价局专门通知:中小学寒假严禁收取补课费
来源:武汉晚报     2007-2-3 14:20:00
 
     (记者符樱 通讯员马婷)1月份,我省教育收费投诉居各类价格投诉之首,主要是高考报名搭车收费、学校有偿补课乱收费等问题。昨日,省物价局专门下发通知,规范全省中小学校收费。

  通知要求,各学校对参加普通高考的考生,只能收取每人125元的高考报名考试费;严禁进行各种形式的摊派、搭车收费,包括照相费、体检费、建档费等不合理收费。

  中小学校不能利用寒假进行有偿补课和培优,不能收取任何名目的补课、培优费。此前已收费的,各学校要一律清退给学生。

  省物价部门强调,各级物价部门要加大对当地学校教育收费的监管力度,对未按规定执行的学校立即纠正,情节严重的公开曝光,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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