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母网7月7日讯(YMG记者 徐峰)学校有偿补课被“打手”,有偿补课的雷池也被明确划线,不能逾越。昨日,山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印发的《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围绕有偿补课强制推出“六不准”及“零容忍”,违反规定的学校及老师将取消评奖资格、撤销荣誉称号。
违规老师将受处分
规定中划定有偿补课六条红线: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严禁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这其中,前三条是针对中小学校有偿补课行为作出的规定。后三条是针对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行为作出的规定。从根本上消除教师“课上不讲课下讲、课上泛讲课下精讲”行为发生的可能性,切断在职中小学教师与校外培训机构的联系,以及消除校外培训机构对在职中小学教师的诱惑。
如果学校及老师越过有偿补课的雷池,违反上述规定的中小学校,将视情节轻重,被相应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奖资格、撤消荣誉称号等处罚,并追究学校领导责任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在职中小学教师,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直至相应的行政处分。
有偿补课“零容忍”
“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对于在课堂上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课上不讲课后讲并收取补课费的,以及打击报复不参与有偿补课学生等严重违纪、败坏师德的行为要重点查办,实行‘零容忍’。”规定中原文如是。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各地教育部门要通过各种方式,迅速将《规定》要求传达到中小学校、教职员工、学生及家长。将学习《规定》作为2015年师德教育的重点内容,记入教师培训学时。
各地教育部门要将在职教师是否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作为年度考核、职务评审、岗位聘用、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实行一票否决制。中小学校领导要带头执行规定,坚决杜绝学校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行为,并加强对教师从教行为的管理。
教育部公布举报电话:010-66092315、66093315;举报邮箱:12391@moe.edu.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