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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09年中考非本市户籍考生报考有限制
来源:《新闻晨报》      2009-1-5 15:32:00
 

  三类非沪籍考生报考条件有变


  上海市教委日前对外公布了明年中考报名条件,新增加了一类非本市户籍人群允许报考本市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明年中招报名对象有所放宽,共有六类非本市户籍学生可以在上海参加中考。


  [对象变化]


  非本市户籍考生报考有“一定条件”


  除持有本市户籍的初中毕业生外,还有6类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考生,也可以在本市参加中考。


  1、持有本市“蓝印户口”的本市应届初中毕业生,可在初中就读学校所在区(县)或“蓝印户口”所在区(县)报考。


  持有本市“蓝印户口”的外省市应届初中毕业生或18周岁以下(1991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往届初中毕业生在“蓝印户口”所在区(县)报考。正在办理“蓝印户口”转常住户口的考生须提交市公安局出具的《上海市公安局户口类审批办事回执单》。


  2、持有效期1年(含1年)以上人才类《上海市居住证》人员,在本市高中阶段招生报名和考试时居住证仍在有效期内,其子女为本市应届初中毕业生,可在初中就读学校所在区(县)或居住证所在区(县)报考,居住证所在区(县)以上海市居住证通知书副联地址为准。


  变化1在这一类人中,和往年只限于应届生报考有所不同的是,2009年,将扩大到往届初中毕业生也可报考。据悉,持有效期1年(含1年)以上人才类《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的18周岁以下(1991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子女,为外省市应届初中毕业生或往届初中毕业生的,如在本市高中阶段招生报名和考试时居住证仍在有效期内,可以在居住证所在区(县)报考,居住证所在区县以上海市居住证通知书副联地址为准。


  3、父母双方或一方是在沪高校、科研机构博士后流动站人员,其子女为本市或外省市应届初中毕业生及18周岁以下(1991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往届初中毕业生,可在初中就读学校所在区(县)或设站单位所在区(县)报考。


  变化2这是此次新增的一条。但该类考生升入高中阶段学校后,不迁移户籍,不改变户籍性质,毕业后按“非上海生源”有关办法处理。高考按当年教育部和市教委相关政策执行。据悉,在高考报名条件中已经有这一类报考对象,为了和高考衔接,因此在明年中考报名条件中也加入了这一条。此外,新增这一类报考对象也是出于人才引进的需要。


  4、非本市户籍、初中阶段已在本市借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初中毕业后欲继续借读且符合以下条件者,经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在初中就读学校所在区(县)报考:(1)经市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核定的各地来沪投资企业有关工作人员的子女;经市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审核登记的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政府驻沪办事机构有关工作人员子女。(2)父母双方或一方现属或原属本市常住户籍的考生(含父母双方或一方是原上山下乡知青、支疆青年及其他支边支内人员的考生)。


  5、属在沪台胞子女,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以及华侨或华侨子女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或18周岁以下(1991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往届初中毕业生,可在初中就读学校所在区(县)或居住地所在区(县)报考。


  6、在沪就读的外国籍学生。


  变化3在沪就读的外国籍学生,原来经就读学校所在地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可以报考本市高中阶段各类学校。但明年则改为在报名后,参加本市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由初中就读学校所在区(县)或居住地所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安排进入相应学校就读。


  特别说明:非本市户籍的考生中,凡持有本市“蓝印户口”的考生或属在沪台胞子女,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以及华侨或华侨子女的考生,高考按当年教育部和市教委相关政策执行。其他非本市户籍考生升入高中阶段学校后不迁移户籍,不改变户籍性质,毕业后按“非上海生源”有关办法处理。另外,参加中招报名的考生只限在一个区(县)参加报名。2009年中招报名仍然全部采用网上统一报名,报名时间为2009年2月18日—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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