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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首部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法规3月起在宁波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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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网 2009-3-30 9:5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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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边是高校学生就业难,一边是众多企业人才荒,长久以来校企之间人才培养脱节的 “两张皮”的难题在宁波破解。
经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正式批准,从今年3月1日起,我国首部针对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法规《宁波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开始施行。
宁波市现有41所独立设置的中等职业学校和7所高等职业和高等专科院校,每年共培养52000多毕业生。近年来,宁波职业教育一直探索学校、企业、政府“三方联动”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的“三位合一”新模式,服务型教育体系建设取得了初步成效,形成学校主动走向社会、走向企业,企业积极参与办学的良好氛围。截至目前,在甬高校已与500余家重点骨干企业建立合作关系,每年有近300名在甬高校教授、博士活跃在企业。政府则通过建设网上技术市场、举办大学校长和企业家论坛、校企捆绑申报项目等方式,积极为校企联姻搭“鹊桥”,共建研究中心,共组科研团队,共享设备资源,共同科研开发。近两年,宁波大学获得的100多项国家级科研项目中,80%的研究项目与宁波区域经济发展密切相关,70%以上的专利和成果应用于宁波市相关行业。
《宁波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的颁布实施,将为明确职业院校、企业和政府部门职责,预防学生在实习期间意外伤害事故,保护企业商业秘密,进一步开展校企联手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促进校企合作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法律保障。条例要求,宁波市和所辖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鼓励、支持和促进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建立政府引导、校企互动、行业协调的校企合作运行机制;职业院校应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市场需求,主动与企业在学生实习、专业设置与课程开发、订单式教育与就业推荐、师资交流与培训、职工培训与继续教育等方面开展合作;企业应按照与职业院校签订的合作协议,为实习学生和实践教师提供实训场地、设备设施,安排指导人员,做好实习、实践前的安全培训工作和实习、实践期间的劳动保护、安全等工作。有条件的企业可以与职业院校联合建立实习实训基地,合作建设实验室或生产车间,合作兴办技术创新机构,合作组建职业教育实体或其他形式的产学研联合体,共同参与新兴产业基地建设。鼓励设立企业奖学金、助学金等。条例还明确政府各部门的职责,对教育、劳动、人事、发展和改革、经济、贸易、农业、科技等相关部门,应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为校企合作提供政策倾斜或优先支持等公共服务内容作了原则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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