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客 书店 交友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政策法规 >> 国家教育法规 >> 基础 >> 正文
站内搜索
今天是 欢迎访问中国教育网新版
教育部:地方课程教科书今年春季将全部免费
来源:中国教育报      2008-2-2 13:49:00
 

    资料图片:2007年9月1日,北京中关村三小四年级10班的学生在开学当日温习功课。当日,北京市近120万中小学生迎来新学年。新学期开始,在北京市城八区公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具有本市户籍的学生将免交杂费,城八区内农村户籍的学生还同时免交教科书费。由于此前北京市农村地区义务教育已执行免收杂费的规定,北京市将实现义务教育阶段杂费全免,惠及学生的总数接近90万人。新华社记者陈建力摄

>>>进入图库  >>>更多内容请点击教育频道

    落实农村中小学免费教科书工作会议召开

    高度重视精心实施免费教科书工作

    今春起中央提高免费教科书补助标准 地方财政负担免费提供地方课程教科书

    “当前,各地要学习贯彻好党的十七大精神,高度重视并精心组织实施好农村义务教育免费提供教科书工作。”教育部副部长陈小娅在1月6日召开的落实农村中小学免费教科书工作会议上这样强调。中西部地区省级教育部门有关负责人出席了会议。

    陈小娅说,中央从2007年秋季开始对全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免费提供国家课程教科书,从今年春季开始,中央提高了对免费教科书的补助标准,并将建立部分教科书的循环使用制度。与此同时,由地方财政负担免费向学生提供地方课程教科书。她指出,这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大力发展农村义务教育,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大举措。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提高责任感,高度重视免费教科书工作,要认真学习,全面准确把握好政策精神,通过健全领导机构,依法加大工作的推进力度,深入细致地把好政策落到实处。

    陈小娅强调,免费教科书的选用一定要保证高水平、高质量,要适合学生使用。这项政策实行以后,对农村学校而言,今后一律不允许再集体征订任何教辅材料,教师一律不允许向学生推荐或者暗示推荐各种教辅用书。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教师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坚决杜绝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的现象。

    陈小娅指出,免费教科书工作是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及时调整相关工作,加大探索改革力度;要按照义务教育法的要求,分清各级政府的职责,省级政府要做好统筹工作;要建立评价等相关机制,工作要经得起纪检监察部门的审计监督;要加大政策的宣传力度,让社会、家长都了解这项政策,确保把这项工作扎扎实实地落实好。 (记者 续梅)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财务司有关负责人就免费提供教科书答记者问

    惠民好政策如何才能落到实处

    对于全国1.5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来说,如今真的是赶上了幸福的好时光。2007年春季,他们全部免交了学杂费;2007年秋季,按照国务院的部署,他们又全部享受到了国家课程教科书全免费,今年春季开学,连地方课程教科书也将全部实现免费。如何让这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本报记者就此采访了教育部基础教育司、财务司有关负责人。

    问:从2007年秋季学期开始,中央财政向全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国家课程的教科书。我们了解到,由于去年秋季学生的教科书费用已经交纳,那么退费的工作将如何开展?

    答:从2007年秋季开始,中央财政免费教科书政策覆盖扩大到全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所有学生,每年增加支出130多亿元。去年中央财政资金已经全部下达。当前各地要按照财政部和教育部的要求,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要及时足额落实和下达资金。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及时下达中央免费教科书专项资金。对于2007年秋实际收取的国家课程教科书费用高于中央财政补助标准的部分,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在认真核实的基础上安排资金,予以补足,并与中央资金同时下达。省级财政部门要统筹落实好资金,县级财政部门要在收到免费教科书专项资金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足额下达到学校。

    二是要限期退还学生已交的2007年秋季国家课程教科书费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退费工作的组织和管理,认真、准确地测算需退还学生的国家课程教科书资金,并及时报告财政部门,做好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工作。要对学校领导提出明确要求,保证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挪用免费教科书专项资金。学校要成立工作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和工作时间表,认真核实应退资金,确保在收到专项资金后30个工作日内将学生交纳的国家课程教科书费用全部如数退还,做到“收多少、退多少”。同时,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学生预收2008年春季的教科书费用。

    三是要规范操作,加强监督。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建立专门台账,详细记录退还教科书费用的学生人数、名单、数额以及当事人签收等情况,以备审核和检查。对流动学生的退费工作,尤其要高度重视,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办法,确保落实到人,不得遗漏。学校要通过公示栏、公示墙等方式,将退费政策和退费情况进行公示,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各省教育、财政部门要协调相关部门对退费工作进行专项指导和检查,发现有滞留、挪用、克扣、贪污国家免费教科书专项资金以及弄虚作假的行为,要追究有关部门和领导的责任,并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

    问:2008年春季开学后,免费教科书工作将有什么新的进展?对各地有什么具体要求?

    答:从2008年春季学期起,中央财政将进一步提高国家课程免费教科书的补助标准,由目前的农村小学每生每年70元、农村初中每生每年140元,提高到农村小学每生每年90元、农村初中每生每年180元,并将建立部分科目免费教科书的循环使用制度。同时向全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地方课程教科书,所需资金由地方财政承担。

    从今春开始,将建立部分科目免费教科书的循环使用制度,纳入循环使用的教科书包括:小学的《科学》、《音乐》、《美术》(或《艺术》)、《信息技术》;初中的《音乐》、《美术》(或《艺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对从2008年春季学期起循环使用的教科书,只对学校进行配备,由学生在本学期使用,学期结束时归还学校,供下一级学生使用。为保证循环科目教材的质量,按循环周期3年计算,中央财政每年安排这些科目教科书款的1/3左右,用于循环教科书的补充更新。同时鼓励地方课程免费教材也实行循环使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区免费教科书的循环使用工作,要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对循环使用教科书的登记、发放、回收、统计、消毒、保管、更新等工作作出具体规定。

    从2008年春季开始,各地组织编写、选用的地方课程教材,一律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实行免费提供,所需资金由地方财政承担,各地要按照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省级统筹、管理以县为主”的要求,合理确定省级以下各级政府的经费分担责任,并通过调整完善省对下转移支付制度等方式,确保地方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同时,各地要对地方课程教材数量进行严格控制。全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教科书免费后,严禁向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预收教科书费用,严禁组织向学生统一收费征订各种教辅材料,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不得再以任何名目向学生收取涉及教材的一切费用。

    问:免费教科书的政府采购是一项复杂的工作,如何确保这项工作的有序健康开展?

    答:各地一是要明确免费教科书采购工作的组织管理。采购工作要由省级财政和教育行政部门共同负责组织进行,要联合成立免费教科书采购办公室(设在省级教育部门),加强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教材选用工作的统筹领导。地方县级以上教育、财政等部门应成立由分管领导参加的免费提供教科书工作领导小组,要抽调精干人员办理免费教科书的采购工作,确保按时完成采购任务,确保“课前到书,免费用书”。

    二是要保证免费教科书的质量。除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法》和图书质量管理的有关规定外,还应满足循环使用对教科书印制、装帧质量的特殊要求。免费教科书政府采购业务的代理机构、政府采购的对象(即供应商)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免费教科书政府采购可打破省界区域限制,面向全国进行。要在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基础上,充分引入和培育竞争机制。

    三是严格掌握免费教科书节余资金的开支范围。各地要综合考虑供货质量、适用性、价格等因素,最大限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在保证教科书采购质量和采购经费的前提下,可将与国家课程教科书相关的辅助学习资源,如作业本、地理图册和外语磁带等一并纳入采购范围,免费提供学生使用,今后不再由学校统一组织学生收费征订上述辅助学习资料。

    四是要加强监督检查。国家课程教科书的政府采购价不得突破中央财政国家课程免费教科书的补助标准,超出中央财政补助标准的经费必须由省级财政承担。严禁向学生收取与免费教科书有关的任何费用,禁止任何部门和单位在采购免费教科书时搭售教辅用书及其他资料。教材选用结果、政府采购和免费教科书供应商的服务等情况必须以有效的方式向社会公告。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财政部门要定期组织检查,对免费教科书政府采购工作中的违规、违纪问题要严肃查处。(记者 续梅)

■相关链接  
站内资讯搜索:  
焦 点 事 件 人 物 评 谈
  
热点专题
·以传教的热情和坚忍动力发…
·“世界华人艺术大会” 第十…
·国家教育事业十三五规划解…
·教育时评:“老师不敢批评…
·我国首个教育脱贫五年规划…
·评论:教育改革不能总被芜…
·湖北文理学院理工学院招聘…
·中国教育在东西文化激荡中…
·未来5年,广州各区中小学的…
·教育部连续12年开通高校学…
最新快讯
·广西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省教育厅要求培训机构教育…
·石家庄市教育局公布第三批…
·玉溪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
·伊州区多举措助力大学生就…
·大学生就业容易了,教育部…
·新时代民族地区高校大学生…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修订印发…
·“职教高考”将建立,中职…
·教育厅新规之下,高考难上…
热门推荐
    中国教育家协会 教协会员理事 香港监制
京ICP证000045号-81
中国香港特区政府注册登记号:18159887-030-01-20-3
业务及合作热线:010-64803658
信息发布:bj64803658@126.com欢迎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