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6月13日,为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保障学校及其学生和教职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中小学、幼儿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教育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教育部、公安部、司法部、建设部、交通部、文化部、卫生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新闻出版总署联合制定了《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该办法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
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
二○○六年六月三十日
中国教育家协会 教协会员理事 香港监制 本站通用网址:中国教育网 网络实名:中国教育网站 中国教育在线 香港通讯地址:香港兴发街邮政局38062号信箱 中国香港特区政府注册登记号:18159887-030-01-02-5 业务及合作热线:010-64803658 客服电话:010-64803331 信息发布:bj64803331@126.com 欢迎合作:E-mail/MSN:cn13801018949@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