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万州区教委获悉,万州区2009年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政策出台,凡是父母双方均为在万州区城区就业务工的农民子女,需要在城区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其父母持相关证件,在7月1日-10日、8月21日-30日(双休日除外),到万州区教委基础教育科报名登记,填写《万州区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入学申请登记表》,由区教委指定到公办中小学入学。
入学登记分两个阶段
据介绍,进城务工就业农民是指持有万州区城区暂住证明(流动人口居住证)和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纳税证明的进城务工农民。已经在城区购买房屋入住,其户口正在办理之中且在万州区城区具有稳定工作的进城农民工,其子女凭居住地的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和原籍户口本、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和水电气缴费收据、父母或监护人的从业证明(务工人员凭合法有效的用工合同,经商办企业人员凭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按照“三对口”原则在划定的区域入学。
据了解,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在每年秋季入学前集中安排一次。凡是父母双方均为在万州区城区就业务工的农民子女,需要在城区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其父母持相关证件,在7月1日-10日、8月21日-30日(双休日除外),到万州区教委基础教育科报名登记,填写《万州区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入学申请登记表》,由区教委指定到公办中小学入学。
区教委坚持在容量许可的前提下相对就近指定安排学校。由于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容量严重不足,小学、初中转学生一般安排在城郊学校。
严禁乱收费
万州区教委要求,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在指定的学校就读与常住本区的城区学生实行同一收费标准。严禁乱收费或变相增加学生的经济负担。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公办中小学必须无条件接收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就学,针对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实际,完善教学管理办法,做好教育教学工作。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在万州区就学期间,与本地学生在评优奖励、入队入团、课外活动等方面一视同仁。各学校要加强对农民工子女生活上的关心关爱和心理疏导、思想教育,促进他们健康快乐成长。
万州区教委要求,对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建立相应的学籍,其学籍管理按万州区现行学籍管理办法执行。农民工子女转学,必须按照规定,完善相应的转学手续。学校不得接收转学手续不完善的农民工子女转学。农民工子女在城区学校学习,按规定完成学业,经考试考核合格的学生,应发给相应的毕业证书或证明。
报名登记条件
据介绍,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报名登记应提供下列有效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套:
父母或监护人户籍所在地的户籍证明(户口簿或当地派出所的户籍证明);
父母或监护人的从业证明(务工人员凭合法有效的用工合同,经商办企业人员凭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
父母或监护人的暂住证(流动人口居住证)
父母或监护人在城区的房产证或一年以上的租房合同
初中新生的小学毕业证书或小学毕业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转学学生原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