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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者:治理教育乱收费应向家长赋权
来源:新京报     2008-7-7 9:04:00
 
  针对教育乱收费现象,贵报昨日发表社论《建议教育经费直接划拨给学校》。将教育经费直接划拨给学校,是很好的建议,但是,在这个问题上,除了检讨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建立情况,还必须分析乱收费为何能在中小学畅通无阻。

  众所周知的原因,是一些地方政府的纵容。它们不愿承担教育投入责任,还想把上级政府转移支付的教育经费视为唐僧肉咬上一口;而作为不给学校拨款的“补偿”,是允许学校自立项目收费,甚至出台文件,为学校违规收费提供“政策依据”,比如借读费、择校费。

  为何一些地方政府可以制订违反教育法规的“土政策”,为何学校列出收费项目,学生就得乖乖交上?地方政府出台“教育政策”,往往可以由政府部门自己说了算,既没有调查、论证环节,也没有提交人大审议的过程。在学校里,行政领导也有很高权威,几乎说一不二。有的学校,老师对领导有意见,谁反对,谁走人;家长对学校办培训班收费、代制校服收费等做法不满,但想到孩子在学校里,也只能忍气吞声。

  在学校里,如果有职能健全的教师委员会、家长委员会能监督学校办学,参与学校决策,听证学校出台的规定,甚至可以参与选择校长,那么,有多少触犯法律、违背教育规律的规定,能出台并得到执行呢?

  1997年年初,时任美国总统克林顿在《美国21世纪教育》的报告中提出“家长选校”和“学校责问”两项建议,其核心内容就是,家长可以选择学校并参与学校管理,经过家长评审不合格的学校,家长可以要求关闭。

  学校教师群体与代表受教育者利益的家长群体发挥作用,可制衡学校的行政力量。这种情况下的学校,难以通过乱收费弥补政府投入不足的漏洞,地方政府也无法安然于不履行投入责任。这比由上而下的审计、检查,对保障教育经费投入与治理乱收费更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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