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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论坛:未成年人上网应有法律保护
来源:中国教育报     2009-7-20 9:26:00
 

  ●在信息社会中,互联网的确给我们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带来了很多便利,但是互联网的发展所带来的负面影响不容忽视,特别是未成年人在这样一个新媒体的环境下容易遭受伤害,诸如网络沉迷、网络暴力色情信息污染等。

  ●保护未成年人网络安全的关键在于要有完善的法律规定。在法治社会中,法律是权利保护的最有力手段。当前未成年人网络社会问题的严重性,迫切需要制定专门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法》,建立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网络空间。

  作者孙云晓,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副主任、研究员,中国家庭教育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少先队工作学会副会长。

  近年来,我国青少年网络伤害和网络违法犯罪现象日益增多,青少年的生存与发展面临危险。今年“世界电信日”的主题就定为“保障儿童网上安全”,可见让青少年远离网络伤害已引起全世界的高度关注。在信息社会中,互联网的确给我们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带来了很多便利,但是互联网的发展所带来的负面影响不容忽视,特别是未成年人在这样一个新媒体的环境下容易遭受伤害,诸如网络沉迷、网络暴力色情信息污染等。

  从去年5月开始,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合作,开展了“青少年网络伤害问题研究”。调查显示,色情和暴力信息成为青少年遭受网络伤害的两大因素。48.28%的青少年接触过黄色网站;43.39%的青少年收到过含有暴力、色情、恐吓、教唆、引诱等内容的电子邮件;14.49%的青少年因为相信了网上的虚假信息而造成财物或身心的伤害。根据公安部2007年4月公布的信息显示,青少年因为沉湎于网络或者受到网络黄色信息的侵蚀,实施诈骗、强奸、抢劫、抢夺等犯罪行为的比例较高,据初步统计,被抓获的青少年犯罪嫌疑人当中,有近80%的人通过网络受到诱惑。由此可见,引导青少年正确使用网络,远离网络伤害,急需引起教育者的重视。

  在我国,与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有关的现行法律法规主要有《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等。对未成年人网络安全的保护,2006年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采取疏堵结合的措施。关于“疏”的措施主要包括:开设适宜未成年人的“绿色网吧”,社区中的公益性互联网上网服务设施对未成年人免费或者优惠开放;国家鼓励研究开发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网络产品,推广用于阻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的新技术等。关于“堵”的措施主要包括:禁止在中小学校园附近设置营业性网吧;禁止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接纳未成年人等。

  然而,由于我国的网络立法不完善,网络信息、网络游戏等方面的管理制度不健全,对未成年人网络安全的保护并不到位。首先,我国关于网络的立法存在着层次低、范围窄问题。我国现行的与网络有关的法律法规基本上是部门规章,调整范围受到限制,出现了网络问题处理中无法可依的局面。其次,我国关于网络管理方面的立法不完善。关于网络不良信息的传播、网络游戏等级的规制、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监管等方面的法律不健全,现行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不强。再其次,我国没有关于未成年人网络安全保护的专门法律,现行法律法规中有关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内容不完善,可操作性不强。

  国际上,很多国家早就意识到通过立法保护未成年人的网络安全。在美国,儿童网络保护方面的联邦法律主要有3个,即《儿童在线保护法案》、《儿童在线隐私保护法案》、《儿童互联网保护法案》。这3部法律规定了商业组织、家庭、学校等在儿童网络保护方面的义务和责任,采取的保护措施包括:研制屏蔽性软件,要求学校、图书馆、网吧安装屏蔽性工具;设立与成年人分开的专门的未成年人的上网场所;对不良信息网站的严格管理,成人网站设定身份认证制度等。在日本,今年4月1日颁布实施的《保证青少年安全安心上网环境的整顿法》,对国家和地方公共团体、行业管理协会、电信服务商、过滤软件开发商、网络内容服务商、民间团体和未成年人监护人等在保障青少年安全安心上网方面的义务做出了详细规定,并要求推广和不断升级过滤软件,以确保青少年的上网安全。为了在青少年中树立正确的网络伦理观,韩国相关部门在小学、初中的德育教科书和高中的市民伦理、电脑等教科书中增添了有关网络伦理的内容。

  保护未成年人网络安全的关键在于要有完善的法律规定。在法治社会中,法律是权利保护的最有力手段。当前未成年人网络社会问题的严重性,迫切需要制定专门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法》,建立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网络空间。

  当前,制定《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法》具有可行性。首先,通过网络管理的立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立法,我们具有了丰富的有关网络管理的立法经验和未成年人保护的立法经验,这为制定《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法》奠定了基础。其次,国外有关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既成立法经验,可以为我们制定《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法》提供良好的借鉴。因此,我国可以在法的移植的思维下,吸收和借鉴国外的立法经验,在本土化的框架内,总结经验,制定符合中国国情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法》。

  拟制定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法》的立法目的是保护未成年人利用网络的合法权益和防止有害信息对未成年人的侵害,积极引导未成年人正确、合理地使用网络。其主要内容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确立信息分级技术和过滤技术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中的作用;明确界定限制或禁止未成年人浏览的信息范围;确立网络游戏分级管理制度;确立网络服务提供商、信息内容提供者、运营商等在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网络不良信息侵害中的义务和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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