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在线留言
博客 书店 交友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时政新闻 >> 正文
站内搜索
今天是 欢迎访问中国教育网新版
新疆:继续教育每年不少于12天
来源: 天山网     2008-11-17 9:45:00
 
    11月14日,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事厅了解到,从2009年1月1日起,新疆首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开始施行。

    按照规定,从明年起我区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脱产学习的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12天,即72学时。继续教育的实施周期与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周期一致,学习时间可集中使用,也可分散使用。接受继续教育形式多样,可参加进修班、培训班和研修班,或在教学、科研、生产单位进修,或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和学术讲座,或出国(出境)进修、培训等等。

    按照规定,用人单位有义务保障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期间的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待遇。

    自主择业的专业技术人员也被纳入到《条例》“保护”范围。

    截至目前,全区在职专业技术人员达46.3万人,全区共建立继续教育基地108个,每年约有5.3万名专业技术人员接受各种形式的继续教育。

■相关链接  
站内资讯搜索:  
焦 点 事 件 人 物 评 谈
  
热点专题
·以传教的热情和坚忍动力发…
·“世界华人艺术大会” 第十…
·国家教育事业十三五规划解…
·教育时评:“老师不敢批评…
·我国首个教育脱贫五年规划…
·评论:教育改革不能总被芜…
·湖北文理学院理工学院招聘…
·中国教育在东西文化激荡中…
·未来5年,广州各区中小学的…
·教育部连续12年开通高校学…
最新快讯
·广西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省教育厅要求培训机构教育…
·石家庄市教育局公布第三批…
·玉溪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
·伊州区多举措助力大学生就…
·大学生就业容易了,教育部…
·新时代民族地区高校大学生…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修订印发…
·“职教高考”将建立,中职…
·教育厅新规之下,高考难上…
热门推荐
    中国教育家协会 教协会员理事 香港监制
京ICP证000045号-81
中国香港特区政府注册登记号:18159887-030-01-20-3
业务及合作热线:010-64803658
信息发布:bj64803658@126.com欢迎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