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下发后,广西切实加强领导,认真贯彻执行,现已取得初步成效。目前,广西全区共有10个单位,323名党员、干部主动退出违纪款共847万多元,其中单位退出477.3万多元,个人退出369.7万多元。
据了解,下一步广西纪检监察机关将在自治区党委的领导下,认真核查党员在规定期限主动向党组织说清的问题;对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组织说清问题的,或在《规定》发布后仍然违反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记者庞革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