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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全面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关键在政府行为到位
来源:《瞭望》新闻周刊      2007-7-11 11:57:00
 
   在对文化体制改革与文化产业发展进行部署之后,决策层着手强化政府的公共文化服务职能

    5月12日,李长春在长沙市开福区青少年宫了解他们组织开展的少年儿童“快乐教育”情况。新华社记者 苏晓洲 摄

   6月1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研究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文化领域资深研究专家日前告诉《瞭望》新闻周刊,按照中央的要求,强化和提升政府公共文化服务职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基本文化需求,将成为今后一段时期政府在文化领域的战略举措。据了解,中央不久还将出台关于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具体指导该项工作。

    受访专家表示,此“意见”与2005年底出台的《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和2006年9月出台的《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一脉相承,在对文化体制改革与文化产业发展进行部署之后,决策层开始强化政府的公共文化服务职能。

    实现公民的文化权利

    接受《瞭望》新闻周刊采访的国家发改委经济体制改革与管理研究所研究员齐勇锋表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是在近年来政府加强公共服务职能的背景下提出的一个新概念,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上世纪90年代以来,“文化权利”问题日益引起关注和重视。正如为实现公民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权利,政府在其中扮演了核心角色一样,作为一种基本人权,公民文化权利的实现也同样要来于政府主体作用的发挥,它构成了政府最其本的职责之一。

    如何实现公民的文化权利,半个多世纪以来一直是世界各国探索的一个重大问题。1966年,有关文化权利的主要法律文书《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经联合国大会通过,1975年1月3日开始生效;我国政府于1997年10月27日签署了该公约,2001年2月28日获得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式批准,2001年7月在我国开始生效。文化权利问题在我国引起广泛关注,保障和实现广大人民群众充分享受文化成果的权利被视为执政党建设的重要内容。

    文化部副部长周和平在接受《瞭望》新闻周刊采访时说,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要求“人民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权益得到切实的尊重和保障”。胡锦涛总书记6月25日在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发表重要讲话时强调,加强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是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的需要,是全面实施党和国家发展战略的需要。

    由此,加快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的主要途径,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对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具有重大意义。

    接着,周和平副部长结合当前我国的实际情况,对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作了分析。他指出,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我国社会正在从一般温饱型向全面发展型转变,广大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发生深刻变化,对文化发展带来活力,对公共文化产品、服务、设施网络、资源配置等提出了新的要求,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公共文化需求的压力加大,特别是农村和中西部地区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匮乏的问题更加突出。保障城镇低收入居民、农民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基本文化权益的任务尤为紧迫,必须采取有效措施,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有重点分阶段地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完善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应包括公共文化产品生产服务供给体系、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覆盖体系、公共文化人才、资金和技术保障体系、公共文化服务组织支撑体系、公共文化服务评估体系等方面内容。

    周和平副部长说,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应具备五方面的功能、作用:一是公平性或均衡性。指公共文化服务和资源要公平分配,对公共文化设施和公共文化资源要均衡布局,使得所有人都能享受到政府提供的同等程度的公共文化服务。二是便利性。政府提供的公共文化服务应是近距离的、经常性的服务,随时随地都可以获得,非常便利。三是多样性。公共文化服务和产品的品种、层次、特色应是多样的;同时,服务的对象也应是多样的,要考虑到不同群体的文化需求,对社区居民、农民、农民工、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提供有针对性的公共文化服务。四是公益性。政府提供的公共文化服务不以营利为目的,主要是免费、低费的,具有公益性质,体现对人的关怀,促进人的素质的提高和全面发展。五是公共文化服务的基本性。政府提供的公共文化服务属于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生活需求的服务,超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范围的需求,可以通过文化市场获得。

    农村和基层文化需求缺口大

    齐勇锋对本刊记者分析道:我国是全球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正处于经济、社会和文化转型阶段,文化生产力还比较落后,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需的矛盾十分突出,特别是城乡发展不平衡、农村和农民的公共文化服务缺口巨大,严重影响和制约着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文化部社会文化司司长张旭在接受《瞭望》新闻周刊采访时回应了上述判断。他说,一直以来,我国城乡文化发展水平差距较大,农村文化投入明显不足。2006年国家对农村文化共投入44.6亿元,仅占全国财政对文化总投入比重的28.5%,而城市文化投入所占比重高达71.5%,超过对农村投入比重43个百分点。扣除对县级文化单位的投入,作为直接为7.37亿农民提供文化服务的乡镇文化站,2006年获得的财政投入经费只有10.9亿元,每个农民一年仅能享受1.48元的文化投入。

    投入少,自然导致公共文化基础设施落后。不少县图书馆、文化馆、乡镇文化站由于面积狭小,年久失修,设施陈旧落后,活动器材和设备奇缺,无法开展相应文化活动,服务能力逐渐弱化。全国农村3.8万个乡镇中有2.7万个文化站需要新建、改建。再一方面,目前为基层群众服务的多数公共文化机构运转存在较大困难。许多县级图书馆购书费得不到保障,全国有700多个县级图书馆无购书经费,占公共图书馆总数的1/4。文化馆、文化站业务经费和活动经费紧缺,业务工作不能正常开展。多数县级电影公司难以正常运转,许多县级剧团有名无实,无法正常演出。

    2006年全国公共图书馆人均藏书量仅为0.38册,远远低于国际图联人均1.5~2册的标准。受访专家指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不完善、不发达,势必造成文化传统不断淡出社会生活,民族民间文化严重流失,人们的精神生活匮乏、文化生态恶化等一系列恶果。

    根据中央政治局6月16日会议精神,强化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工作重点非常明确——“坚持把建设的重心放在基层和农村”,着力改善农村和中西部地区公共文化服务网络,着力提高公共文化产品供给能力,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基本文化权益问题。到2010年,要初步形成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基本框架,基本完成国家重大公共文化服务工程“十一五”时期的建设任务,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的生产供给能力明显提高,公共文化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改善,公共文化资源配置趋向合理。城市文化设施、服务网络和文化产品基本满足居民就近便捷享受文化服务的需求,在农村基本解决农民群众看书难、看戏难、看电影难、收听收看广播电视难的问题。齐勇锋认为,这次会议开启了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一个新的阶段。

    关键在政府行为的到位

    周和平副部长强调说,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是各级政府的责任。因此,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关键在政府行为的到位和责任的落实。

    为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近年来国家组织实施了一些重大的公益性文化工程,比如广播电视村村通、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乡镇综合文化站和基层文化阵地建设、农村电影放映、农家书屋建设等。

    张旭介绍说,文化部和财政部联合实施的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送书下乡工程、流动舞台车工程等,已成为推动文化工作的有力抓手,产生了很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应用现代科学技术,将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信息资源进行数字化加工和整合,通过共享工程网络体系(建立在国家现有的骨干通讯网络上,网络节点由一个国家中心、33个省分中心以及数以万计的市县分中心、基层中心、基层服务点构成),以卫星网、互联网、有线电视/数字电视网、镜像、移动存储、光盘等方式,实现优秀文化信息资源在全国范围内的共建共享。工程自2002年4月实施以来,中央财政累计投入3.18亿元,地方累计投入超过5亿元,数字资源量达到60TB(1TB数据量相当于25万册电子图书或926个小时视频节目),其中国家中心加工资源量10TB(包括2655场舞台艺术剧目、1069场讲座、466部电影、6602部农业专题片、143集电视剧、1250部文化专题片、卡通动漫片368部、235万册电子图书、500万篇电子期刊、49个专题资源库)。与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密切合作,共建基层服务点分别超过20万个,辐射人口上亿。工程在丰富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经济欠发达地区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缩小东西部地区之间、城乡之间文化发展上的差距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2006年,文化共享工程作为公共文化建设重点工程,被列入《“十一五”规划纲要》。

    在谈到发挥社会力量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时,周和平副部长说,一定要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吸引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政府部门要研究、制订优惠政策,引导社会力量捐助公益性文化事业,努力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工作局面,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更加完善和发展。(记者 浦树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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