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日前出台新规,今后参保人员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必须出示贴有条形码的“蓝本”即《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否则当次就医不能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因住院医疗费用结算等原因无法出示“蓝本”的参保人员,拿“临时证明”和身份证,也能享受医保待遇。(见7月1日《北京娱乐信报》)
看来,以后北京的医保人员就医看病少不了随身带个本本了。类似现象在居民日常生活中屡见不鲜,到某机关办事,动辄要几证齐全,其中既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也包括单位证明等其它证件。外出务工者更是经常被要求出示暂住证、务工证等证件。对公共服务部门而言,这固然是出于严格管理或者方便管理的需要,但事实上,要求出示的证件越多,给百姓带来的不便越多,隐藏于公共服务层面的问题也越多。首先,证件越多,造成的社会资源浪费越大。以我国的人口基数计,公共服务管理层面上的一个小小疏忽,就可能导致惊人的浪费。以此前二代身份证的设计缺陷为例,有人估计,相关信息在正反面的调整,每年就会带来上亿元的复印浪费,更遑论各不相同的证件要求。而且,居民在持有了太多证件后,势必会产生保管和使用上的不便,为此必然增大办事成本,降低办事效率。其次,从公共服务的管理层面看,某个领域可能管理更严谨了,但是就整个层面来说,对居民基本信息采集的各自为政,实质上会降低服务和管理效率,增加公共服务成本。
在我国,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是汇集了居民基本信息的基础证件,这些基本信息在公共服务部门之间的互通共享并不是件太难的事。在一些国家,一证在手即可以“通行天下”,身份证是可以当做医疗保健卡等使用的。这种“一证在手通行天下”的做法体现了公共管理和服务的进步,既便民,又节约行政资源。从这个意义上说,在公共管理和服务层面,各类证件还是越少越好,动不动“几证齐全”的事还是越少越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