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6月29日电(记者周婷玉、艾福梅)记者29日从卫生部获悉,卫生部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对原有《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进行了修订,联合发布新的标准。新标准将于今年7月1日正式实施。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口的增加,不少地区水源短缺,有的城市饮用水水源污染严重,居民生活饮用水安全受到威胁,1985年发布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已不能满足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的需要。
据卫生部政策法规司张成玉介绍,新标准具有以下三个特点:一是加强了对水质有机物、微生物和水质消毒等方面的要求,新标准中的饮用水水质指标由原标准的35项增至106项,增加了71项;二是统一了城镇和农村饮用水卫生标准;三是参考了世界卫生组织的《饮用水水质准则》,实现饮用水标准与国际接轨。
此外,由于我国地域广阔,各地具体情况不同,新标准中的水质非常规指标及限值的实施项目和日期将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全部指标最迟于2012年7月1日实施。
据了解,卫生部还确定今年9月3日-7日举办主题为“关注饮用水卫生安全”的卫生标准宣传周活动,将组织专家通过讲座、访谈等形式广泛宣传饮用水卫生知识。 |